房产使用年限的含义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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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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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物业权属持久,房产所有权实为土地资源附庸,个人仅使用权。中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筑使用权到期自动延续,但续费规则不明。非住宅建筑的使用权限则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后续处理和调整。日常提及的短期租约,反映土地使用权分配现状。
房产使用年限的含义是什么

一、房产使用年限的含义是什么

与此相反,物业权属是持续永恒的,并且房产作为土地资源的附庸物件,其所有权实际上并不属于我们个人所有,真正拥有使用权的我们在法规层面上被视为持有这些物业权利。

而在实际操作中,像我们日常生活中所听闻的40/50/70年租约,正好反映出我们对于土地使用权限的分配和执行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民法典》已明确规定,当住宅类建筑使用权限期结束时,它将自动延续,然而对于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费用以继续享有此类权益,却没有明确规定。

至于非住宅建筑使用权限到期之后,如何进行后续处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调整和规划。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二、房产使用年限是指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房产所有权问题,实际上并不是永久性质的,其原因在于土地作为国有资产,我们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仅具有使用权而已。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往往会提及到的40/50/70年产权制度,其实指的便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典》规定,当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后,将自动延续该权利,然而对于是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以延续该权利,则尚未明确予以规定。

至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事宜,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与此相反,物业权属是持续永恒的,并且房产作为土地资源的附庸物件,其所有权实际上并不属于我们个人所有,真正拥有使用权的我们在法规层面上被视为持有这些物业权利。

而在实际操作中,像我们日常生活中所听闻的40/50/70年租约,正好反映出我们对于土地使用权限的分配和执行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民法典》已明确规定,当住宅类建筑使用权限期结束时,它将自动延续,然而对于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费用以继续享有此类权益,却没有明确规定。

至于非住宅建筑使用权限到期之后,如何进行后续处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调整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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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住宅用地就是70年产权,但是明显是限购限贷的。如果是综合用地就是50年产权,商业用地就是40年产权,不限购不限贷。
2、40年产权是商业性质的,房子一般是不限购不限贷的,你可以用这套房产来注册公司之类的,房子的水电收费都是以商业用途的费用来收取的,比普通居民用的要贵一点。70年产权是住宅性质的,房子仅能作为住宅使用,不能用来做为其他营利的场所。
3、公寓分为住宅公寓(限购限贷)和商务公寓(不限购不限贷)两种。商务公寓建于商业办公用地上,产权40年;建于工业用地上,产权50年。宜商宜住,可注册公司;不限购不限贷,但不能如住宅那般申请学位,管理费、水电费、二手转让税费等也按照写字楼标准。
4、其中,有少数情况是用地性质以住宅为主的,则产权70年。住宅公寓建于住宅用地上,一般来说面积较小,称“单身公寓”,产权70年,限购限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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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限购是什么含义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取消限购是什么含义问题解答如下, 取消限购是什么意思?
取消限购是指不再实施“新国十条”出台的住房限购令,也就是说放开了购买住房的政策限制。
相关知识:
一、哪些地方取消了住房限购
“限购限贷”是为了阻碍房地产市场发展而生的,但当时间来到9月23日,“双限”的威慑力明显下降:先是呼和浩特“引领”松绑限购大潮,再有四大行疑放松房贷,面对下行不断的楼市,左边限购解禁,右边房贷被松,这分明是在助力楼市走过严冬。
虽然从来没有下发命令放开限购,但继苏州、无锡、徐州限购松绑之后,坚挺了三年零七个月的南京房产限购也成为历史,目前只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三亚6座城市仍坚持着限购政策,而二线城市限购政策则已全部取消。
二、住房限购的主要目的
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市场干预最少、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从而有利于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此,在加强住房保障之外,在中心城市应长期实施商品住宅限购,彻底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同时取消一些现有非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可以确保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在人口大量流入、土地供应相对紧张的北京、上海等城市,可附加实施外来人员一年等候期制度,即外地和境外居民,须提供至少一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后才能购买。限购令简单易行,其实施主要依赖各城市房管部门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和网络签约两个信息系统,不需全国联网。住建部正在推进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联网,这项工作非常有价值。系统建成后,将可有效支持开征多套房房产税,并可优化40个城市范围内的限购。
长期限购后,需求主力必然回归中间阶层,房价也会回归到收入可支撑的水平,地方政府可通过土地供应、公积金的松紧等政策灵活调整供求,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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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新征用土地,还是利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原使用的土地,都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也应向其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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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独占使用许可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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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使用许可人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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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含义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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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所称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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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留置权的含义及使用范围
[律师回复] 对于紧急留置权的含义及使用范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热门城市:义县振安区抚顺县北镇市凤城市平山区松山新区古塔区溪湖区紧急留置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又没有清偿能力时,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对于紧急留置权我国的法律还没有特别详细的规定,但对紧急留置权的适用条件却有一定的规定和说明。小编将会为您详细分析紧急留置权的相关问题。
一、紧急留置权的含义及适用范围
1、含义:紧急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没有清偿能力而又不能履行债务的事实存在时,即使债权未届清偿期,债权人仍可行使留置权。其需要以债务人无支付能力为特殊成立条件。随着经济的发展、交易的频繁,紧急留置权的作用日益凸显。
2、适用范围:破产、丧失支付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留置权的紧急行使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通常情况下,留置权需以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为要件。但留置权的成立并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绝对要件,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果坚持留置权所担保的债务必须已届清偿期,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我国于《担保法解释》第112条首次承认了紧急留置权,该条规定:“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留置权的紧急行使是指在留置担保中,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如果债务人无支付能力,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以担保其债权受偿。留置权并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其发生的绝对要件。债权人取得债务人的财产的占有后始知债务人无清偿能力或者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即使债权未届清偿期,为救济债权人也可以成立留置权。例如债务人破产的,即使债权未届清偿期,债权人也可以成立留置权;而且,纵使留置债务人的财产与债权人负担的义务相抵触或违反债务人移交动产占有的意思表示的,债权人仍可以行使留置权。但是遗憾的是,我国对于紧急留置权至今仍停留在司法解释的层面上,在《物权法》第230条仅规定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必须为已到期债权,并未作出任何例外的规定。
产权年限的含义,年限到期房子属于谁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产权年限到底指啥?
产权年限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产权是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个方面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法律规定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通过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可以简单理解为,房子永远是你的,但是建房子的土地是国家暂时借给你的。
产权年限到期了我的房子就不是我的了?
正如上述所说,房子永远是你的,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例如,住宅的年限是70年,假设时间到期,一般来说,有两种方法,一是,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二是,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不过,就目前来说,大多数情况住不到70年就拆迁了。
产权年限时间怎么算的?
在部分人的理解下,产权年限是从住进房子开始算的。其实不是,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算起,所以当你真正住进房子时,已经不是70年、50年或者40年了。这一点,购房者在买房时千万要注意。
50年产权的房子指哪些?
50年产权的房子和普通住宅主要有这几点不同。
一是未来使用费用不确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
二是相关税费的差异。普通住宅项目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为
1.5%,而50年产权的住宅,其契税按3%缴纳。
三是贷款条件的限制。购买此类房屋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四是建设标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关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较高,对开发商而言,成本将提高,但对购房者的使用影响不大。
五是设计导向不同。公建物业受朝向、采光、进深等限制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较高。核心区的投资公寓由于未来居住者多为暂居,对于朝向、采光关注度较低,而立水桥区域的公寓,开发商大多能考虑未来居住需求,按照住宅标准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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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含义是什么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中国的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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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
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哪些
1、公益目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1)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2)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
2、行政行为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3、无偿性
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由政府的批准行为产生,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只是需要进行登记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并表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
4、无期限性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这里所指的补偿、安置费用是指用地单位在征用集体土地或者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其他单位已经使用的划拨土地的基础上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给农民或原用地单位的,不是付给国家的。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其特殊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权利取得的方式,因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属于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权利的期限,除有法定期限的情形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权利的交易限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出租、抵押,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划拨土地用于交易,一是要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二是要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其土地收益应当上交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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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独占使用许可含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权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案件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的权利地位。
二、商标独占使用许可与一般许可的区别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是商标使用许可的一种。又称商标专有使用许可,即商标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地域内使用其注册商标后,不仅不得就同一注册商标于同一地域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而且自己也不得使用的一种使用许可方式。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必须在使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且要求双方当事人(许可方、被许可方)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商标一般使用许可是商标使用许可的另一种方式。即商标权人(许可方)许可他方在规定的地域行使自己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后,自己仍保留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同时还有权在同一地域内就同一注册商标再许可第三方使用。两者均为商标使用许可的方式,但两者有着原则上的区别: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是不转移商标权人对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而独占的使用权(专用权)转让给被许可方,独占许可合同签字生效后,商标权人(许可方)不能在同一地域再许可他人使用,而且自己也不能在同一地域再使用该注册商标;而商二者都是商标取得注册的原则,我国实行以申请在先原则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商标申请在先原则与狭义上的商标使用在先原则不矛盾,但与广义上的使用在先原则的主要区别在于,取得注册取决于先申请注册还是先已使用。
二、商标使用许可注意事项
1、商标被许可人必须是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申请人资格;
2、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
3、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应与注册商标一致;
4、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指定商品不得超出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的范围;
5、许可他人使用的的商标期限不得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6、被许可人未经许可人授权,不得将商标许可他人再使用;
7、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商品。
三、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是什么
商标权人将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怎样才能保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呢?那么签订合同则是最有效的方式,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签订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包括的内容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姓名和地址;
(2)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号;
(3)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
(4)许可使用期限(不应超过被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期);
(5)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6)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控的条款;
(7)在使用许可人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2、商标许可费用的支付方式
商标许可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付费的标准可以一次协商一个总数,也可以按照产品的产量或利润提成。一次全部支付许可费的方式对许可人非常不利,除非被许可人实力雄厚。另外一次性风险过大,一旦商标不能带来利润将血本无归。相对来说提成的方式比较可取,一方面不会占用太多资金,另外也便于根据商标的实施情况随机应变。
土地使用证上的划拨是什么含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土地使用证上的划拨是什么含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证上的划拨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
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哪些
1、公益目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1)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2)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
2、行政行为性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3、无偿性
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由政府的批准行为产生,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只是需要进行登记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并表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
4、无期限性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这里所指的补偿、安置费用是指用地单位在征用集体土地或者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其他单位已经使用的划拨土地的基础上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给农民或原用地单位的,不是付给国家的。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其特殊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权利取得的方式,因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属于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权利的期限,除有法定期限的情形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权利的交易限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出租、抵押,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划拨土地用于交易,一是要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二是要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其土地收益应当上交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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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含义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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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年限是什么含义,年限到期房子属于谁
[律师回复] 对于产权年限是什么含义,年限到期房子属于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产权年限到底指啥?
产权年限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产权是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个方面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法律规定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通过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可以简单理解为,房子永远是你的,但是建房子的土地是国家暂时借给你的。
产权年限到期了我的房子就不是我的了?
正如上述所说,房子永远是你的,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例如,住宅的年限是70年,假设时间到期,一般来说,有两种方法,一是,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二是,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不过,就目前来说,大多数情况住不到70年就拆迁了。
产权年限时间怎么算的?
在部分人的理解下,产权年限是从住进房子开始算的。其实不是,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算起,所以当你真正住进房子时,已经不是70年、50年或者40年了。这一点,购房者在买房时千万要注意。
50年产权的房子指哪些?
50年产权的房子和普通住宅主要有这几点不同。
一是未来使用费用不确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
二是相关税费的差异。普通住宅项目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为
1.5%,而50年产权的住宅,其契税按3%缴纳。
三是贷款条件的限制。购买此类房屋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四是建设标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关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较高,对开发商而言,成本将提高,但对购房者的使用影响不大。
五是设计导向不同。公建物业受朝向、采光、进深等限制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较高。核心区的投资公寓由于未来居住者多为暂居,对于朝向、采光关注度较低,而立水桥区域的公寓,开发商大多能考虑未来居住需求,按照住宅标准进行设计。
产权年限含义是什么,年限到期房子属于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产权年限到底指啥?
产权年限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产权是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个方面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法律规定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通过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可以简单理解为,房子永远是你的,但是建房子的土地是国家暂时借给你的。
产权年限到期了我的房子就不是我的了?
正如上述所说,房子永远是你的,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例如,住宅的年限是70年,假设时间到期,一般来说,有两种方法,一是,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二是,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不过,就目前来说,大多数情况住不到70年就拆迁了。
产权年限时间怎么算的?
在部分人的理解下,产权年限是从住进房子开始算的。其实不是,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算起,所以当你真正住进房子时,已经不是70年、50年或者40年了。这一点,购房者在买房时千万要注意。
50年产权的房子指哪些?
50年产权的房子和普通住宅主要有这几点不同。
一是未来使用费用不确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
二是相关税费的差异。普通住宅项目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为
1.5%,而50年产权的住宅,其契税按3%缴纳。
三是贷款条件的限制。购买此类房屋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四是建设标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关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较高,对开发商而言,成本将提高,但对购房者的使用影响不大。
五是设计导向不同。公建物业受朝向、采光、进深等限制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较高。核心区的投资公寓由于未来居住者多为暂居,对于朝向、采光关注度较低,而立水桥区域的公寓,开发商大多能考虑未来居住需求,按照住宅标准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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