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债权人离世之后,他们所享有的债权享有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权力。
这意味着,在遗产继承阶段,只要这些财产属于债权人原所有者的合法收入,便可以被定义为遗产。
这种处理方式同样适用在与此同时产生的债务问题上,即是由继承人负责偿还这些债务。
因此,当债权人离世之后,继承人有权向债务人追索债权。
二、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下列人员追讨欠款:
首先,如果债权人去世且有遗产继承人的话,那么遗产继承人应以自己继承到的遗产为限度,来替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其次,若未有任何形式的遗产存在,但债务有提供担保的责任人的话,那么应当由担保人来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接着,如果涉及的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债务的话,则债务人生前的债务在其离世之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还款责任;
最后,如果未出现上述情况的话,则债务自债务人生前所剩余下来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自动消灭,也就无需再进行偿还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人去世后债务由什么来偿还
当某位当事人离世之后,其遗留下来的债务将按照法律规定由遗产继承者从继承所得财产中承担清偿责任。
若该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存在的共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依法直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讨债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一、在债权人离世之后,他们所享有的债权享有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权力。
这意味着,在遗产继承阶段,只要这些财产属于债权人原所有者的合法收入,便可以被定义为遗产。
这种处理方式同样适用在与此同时产生的债务问题上,即是由继承人负责偿还这些债务。
因此,当债权人离世之后,继承人有权向债务人追索债权。
二、在债务人离世之后,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下列人员追讨欠款:
首先,如果债权人去世且有遗产继承人的话,那么遗产继承人应以自己继承到的遗产为限度,来替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其次,若未有任何形式的遗产存在,但债务有提供担保的责任人的话,那么应当由担保人来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接着,如果涉及的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债务的话,则债务人生前的债务在其离世之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还款责任;
最后,如果未出现上述情况的话,则债务自债务人生前所剩余下来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自动消灭,也就无需再进行偿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