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否要求返还

最新修订 |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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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情况下来说,赠送的财物是要返还的。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不需要返还。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包括财务、礼品、信物等,如金银首饰、纪念品等,受赠方应当返还给赠与方,原物损坏、灭失的,应折价赔偿。双方交往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花费,一般不予返还。
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否要求返还

一、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否要求返还

一般情况下来说,赠送的财物是要返还的。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不需要返还。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包括财务、礼品、信物等,如金银首饰、纪念品等,受赠方应当返还给赠与方,原物损坏、灭失的,应折价赔偿。双方交往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花费,一般不予返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婚约期间赠予不当得利

在婚姻契约的缔结期间所进行的赠予行为并不构成不当得利。

我们通常所说的不当得利,指的是在缺乏合法性支持的前提下获取了某种利益,并且该种利益产生过程中的获益可能导致他人的损失,然而针对在婚姻契约期间向对方所进行的财产赠与行为,此种行为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并不能被定义为不当得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赠与合同是一份以赠予人为起点,旨在将其个人所有的财产无条件地转移至受赠人手中,同时受到赠予方应积极表达对本次赠与的接受意愿的合约。

若某一方在未有法律依据情况下获取了不当利益,那么受损失的一方可要求其返还已经获得的利益,但以下几种特殊情形可予以排除在外:

(1)按照道义责任进行的支付;

(2)债务到期前的赎回;

(3)明知自身已无偿债义务却仍进行的债务偿还。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一般情况下来说,赠送的财物是要返还的。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不需要返还。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包括财务、礼品、信物等,如金银首饰、纪念品等,受赠方应当返还给赠与方,原物损坏、灭失的,应折价赔偿。双方交往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花费,一般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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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否要求返还呢
1、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包括财务、礼品、信物等,如金银首饰、纪念品等,受赠方应当返还给赠与方,原物损坏、灭失的,应折价赔偿。2、双方交往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花费,一般不予返还。3、赠与物归属不清的,价值大的视为共同所有物,在取消婚约关系时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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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否要求返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由于婚约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关于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司法实践是的处理原则是:
(1)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包括财务、礼品、信物等,如金银首饰、纪念品等,受赠方应当返还给赠与方,原物损坏、灭失的,应折价赔偿。但是如果价值不大或者价值虽大但确实无力赔偿的,可酌情减免偿还。如果赠送的信物仅是一般的物品,如价值较小的日用品、衣物等则不必返还。
(2)双方交往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花费,一般不予返还。于操办酒席、招待亲朋所造成的损失,不能要求解除婚约的一方赔偿。
(3)赠与物归属不清的,价值大的视为共同所有物,在取消婚约关系时予以分割。
另外,对于以订婚为名诈骗钱财的,非法所得应全部归还受害人,因此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以订婚为名,实际上属于订立包办、买卖婚姻而付出的聘金、聘礼,应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并酌情予以处罚,在某些情况下,可酌情返还;对于以赠送财物为手段玩弄异性的,其所交付给对方的财物,应按赠与对待,不予返还。
对于订立婚约以后,在婚约期间一方无条件赠与的财物,受赠人一般无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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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否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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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对于以订婚为名诈骗钱财的,非法所得应全部归还受害人,因此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以订婚为名,实际上属于订立包办、买卖婚姻而付出的聘金、聘礼,应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并酌情予以处罚,在某些情况下,可酌情返还;对于以赠送财物为手段玩弄异性的,其所交付给对方的财物,应按赠与对待,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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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要求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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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要求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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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否要求返还呢
[律师回复] 对于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否要求返还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情况下来说,赠送的财物是要返还的。但是也有特殊情况不需要返还。由于婚约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关于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司法实践也有它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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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交往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花费,一般不予返还。于操办酒席、招待亲朋所造成的损失,不能要求解除婚约的一方赔偿。这也就是说你们在婚约期间的花费是不用返还的。
3、赠与物归属不清的,价值大的视为共同所有物,在取消婚约关系时予以分割。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某些以订婚为名的诈骗、买卖婚姻等违法行为,是要追究其责任的。比如下列情况:
(1)对于以订婚为名诈骗钱财的,非法所得应全部归还受害人,因此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于以订婚为名,实际上属于订立包办、买卖婚姻而付出的聘金、聘礼,应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并酌情予以处罚,在某些情况下,可酌情返还;
(3)对于以赠送财物为手段玩弄异性的,其所交付给对方的财物,应按赠与对待,不予返还。
(4)对于订立婚约以后,在婚约期间一方无条件赠与的财物,受赠人一般无返还义务。小编主要在上文中为大家介绍了在没有实际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婚约期间赠送的财务是否能返还的问题。大家也很清楚了,在婚约期间为结婚而送于对方的财物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但要是在交往过程中的花费一般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的。要是您就此产生了法律纠纷的话,不妨咨询一下的在线律师。我们会详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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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不能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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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可以要求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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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期间赠送的财物能否要求返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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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婚约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关于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司法实践是的处理原则是: (1)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包括财务、礼品、信物等,如金银首饰、纪念品等,受赠方应当返还给赠与方,原物损坏、灭失的,应折价赔偿。但是如果价值不大或者价值虽大但确实无力赔偿的,可酌情减免偿还。如果赠送的信物仅是一般的物品,如价值较小的日用品、衣物等则不必返还。 (2)双方交往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花费,一般不予返还。于操办酒席、招待亲朋所造成的损失,不能要求解除婚约的一方赔偿。 (3)赠与物归属不清的,价值大的视为共同所有物,在取消婚约关系时予以分割。 另外,对于以订婚为名诈骗钱财的,非法所得应全部归还受害人,因此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以订婚为名,实际上属于订立包办、买卖婚姻而付出的聘金、聘礼,应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并酌情予以处罚,在某些情况下,可酌情返还;对于以赠送财物为手段玩弄异性的,其所交付给对方的财物,应按赠与对待,不予返还。 对于订立婚约以后,在婚约期间一方无条件赠与的财物,受赠人一般无返还义务。
婚姻期间赠送的财物能不能要求返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婚约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关于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司法实践是的处理原则是: (1)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包括财务、礼品、信物等,如金银首饰、纪念品等,受赠方应当返还给赠与方,原物损坏、灭失的,应折价赔偿。但是如果价值不大或者价值虽大但确实无力赔偿的,可酌情减免偿还。如果赠送的信物仅是一般的物品,如价值较小的日用品、衣物等则不必返还。 (2)双方交往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花费,一般不予返还。于操办酒席、招待亲朋所造成的损失,不能要求解除婚约的一方赔偿。 (3)赠与物归属不清的,价值大的视为共同所有物,在取消婚约关系时予以分割。 另外,对于以订婚为名诈骗钱财的,非法所得应全部归还受害人,因此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以订婚为名,实际上属于订立包办、买卖婚姻而付出的聘金、聘礼,应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并酌情予以处罚,在某些情况下,可酌情返还;对于以赠送财物为手段玩弄异性的,其所交付给对方的财物,应按赠与对待,不予返还。 对于订立婚约以后,在婚约期间一方无条件赠与的财物,受赠人一般无返还义务。
恋爱时赠送的礼物分手可以要求返还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恋爱时赠送的礼物分手可以要求返还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原则上恋爱时赠送的礼物不能返还,但实践中根据赠送礼物的不同情况,赠送的礼物也并非绝对不能返还。
事实上,对于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可以分成以下几种:
一、礼尚往来赠送小礼物
男女相爱,为讨女方欢心,男朋友会不时赠送一些鲜花、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对于这类小礼物,价值较小,纪念意义较大,即属于恋爱期间的礼尚往来,是无条件的赠与,一经交付即转移了所有权。
而且鲜花、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的价值较小,又具有时效性,比如鲜花很快凋谢,礼物和衣服等小礼物使用不久就会折旧,将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所以并无返还的必要性。
二、恋爱期间消费支出
比如情侣之间一起吃饭和到娱乐场所游玩,男方或女方因为买单产生的一些费用。诸如此类即属于消耗性消费,已经没有返还的标的物。
再者,买单一旦本身也一起参与了消费,所以谁消费多谁消费少是无法确定的。该费用在买单时付钱一方已经表示自己愿意全部承担,就不能在承担之后要求他人再分担。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对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而处于后两种情形的,还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借用实物的,出借人要求归还原物或者同等数量、质量的实物,应当予以支持如果确实无法归还实物的,可以按照或者适当高于归还时市场零售价格折价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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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赠送的礼物应该返还吗
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一般不能要求退还,除非属于彩礼范畴。而彩礼通常指为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予的大额财物。至于“少量”的界定,则需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当事人经济实力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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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婚约期间,赠与的财物能不能要求返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婚约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关于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司法实践是的处理原则是: (1)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包括财务、礼品、信物等,如金银首饰、纪念品等,受赠方应当返还给赠与方,原物损坏、灭失的,应折价赔偿。但是如果价值不大或者价值虽大但确实无力赔偿的,可酌情减免偿还。如果赠送的信物仅是一般的物品,如价值较小的日用品、衣物等则不必返还。 (2)双方交往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的花费,一般不予返还。于操办酒席、招待亲朋所造成的损失,不能要求解除婚约的一方赔偿。 (3)赠与物归属不清的,价值大的视为共同所有物,在取消婚约关系时予以分割。 另外,对于以订婚为名诈骗钱财的,非法所得应全部归还受害人,因此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以订婚为名,实际上属于订立包办、买卖婚姻而付出的聘金、聘礼,应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并酌情予以处罚,在某些情况下,可酌情返还;对于以赠送财物为手段玩弄异性的,其所交付给对方的财物,应按赠与对待,不予返还。 对于订立婚约以后,在婚约期间一方无条件赠与的财物,受赠人一般无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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