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追尾后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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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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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具体程序:一、第一时间报交警110,索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证明);二、双方报各自保险公司;三、等待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查勘,填写现场查勘记录。
机动车追尾后怎么办

一、机动车追尾后怎么办

具体程序:一、第一时间报交警110,索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证明);二、双方报各自保险公司;三、等待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查勘,填写现场查勘记录;四、准备有效行驶证、驾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含商业险和交强险保单)四件套手续,必须索取对方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交给4S店专业保险工作人员即可;五、主要责任方垫付两车损失费用,手续齐备后交保险公司报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机动车追尾后怎么办

机动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后,驾驶员应第一时间采取紧急停车措施,维护好现场环境;

如若导致了当事人人身伤害或死亡,则该车辆驾驶员须立即履行救助伤员的责任,采取有力行动去抢救受害者,同时需迅速报告交通执勤民警或是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获得他们的进一步援助和支持。

在实施救援过程中需要对现场进行变动时,必须标志出具体的位置。

此外,受害方搭乘的乘客、途经此的其他机动车驾驶员以及行人均有义务在此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具体程序:一、第一时间报交警110,索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证明);二、双方报各自保险公司;三、等待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查勘,填写现场查勘记录;四、准备有效行驶证、驾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含商业险和交强险保单)四件套手续,必须索取对方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交给4S店专业保险工作人员即可;五、主要责任方垫付两车损失费用,手续齐备后交保险公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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