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级医疗事故应该如何处理
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第二步,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第三步,根据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第四步,计算赔偿总额;第五步,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一级医疗事故赔偿范围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一级医疗事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的支付;
其次,是根据护理所需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
第三,是酌情给予必要的交通补助以协助伤病者及时就医治疗;
最后,是考虑提供营养支持所产生的营养费及在医院就餐所需要的伙食补助费。
当医疗事故导致病人出现死亡或达到重度残疾标准时,则构成了一级医疗事故,对应的赔偿责任也将增加,具体而言,即需另外支付辅助器具费用以及伤残赔偿金,若医疗事故直接导致病人死亡,那么还需赔偿丧葬费用,与死亡相关的赔偿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第二步,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第三步,根据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第四步,计算赔偿总额;第五步,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