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软件著作权归谁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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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情况下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职务软件著作权归谁

一、职务软件著作权归谁

一般情况下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单位有优先使用权职务软件的著作权则属于单位。

著作权法

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二、职务软件著作权归属是什么

所谓商务软件,是指自然人在接受雇佣并且供职于某企业单位期间,自主研发出的各类软件产品,其中最为主要的包括以下三类:

1.针对个人所担负的且已明确界定好的工作职责范畴内的开发任务所独立完成的软件;

2.该软件的开发并非是独自凭空想象,而是源于执行自身本职工作过程中所不可避免地预见到的潜在结果或自然而然的产物;

3.若是主要依赖并使用了所在单位提供的大量资金、特定类型的专用设备以及尚未公之于众的特殊信息等多种重要的物质条件,同时,也得到了该企业单位全力支持和全权负责的背景之下研制出的软件资源。

规律性的法律框架——《软件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软件职务作品的版权应归属于企业公司而非实际参与创作的员工个体所有;

通常而言,研发一款优质软件产品往往需要投入企业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物力,若版权依然归属员工个人,那么投资方将无法通过对版权进行有效利用来回收成本并获得相应的经济收益,从而将会对整个相关产业的发展带来束缚和严重制约。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三条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一般情况下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由此可见,一般情况下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单位有优先使用权职务软件的著作权则属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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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职务软件著作权归谁?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非职务软件著作权归谁?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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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归公司还是个人?
[律师回复]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软件著作权的登记分为个人和企业登记: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以企业(事业单位)为申报单位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关于停征软件著作权登记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在2017年4月1日以后,申请者在申请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手续时,停止执收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在无须缴纳官费的情况下,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最长在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目前在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时,还可以加急办理,最短在1-3个工作日即可完成登记手续并收到登记证书,各代理机构收取的加急件代理费不一致,该费用不是由中国版权中心收取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软件的著作权归属该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1、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3、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4、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5、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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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职务软件著作权归谁?
非职务软件著作权,一般是归属于我国的软件的创造者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不是因为职务的原因开发创造的软件,软件著作权的各种权益,一般都是软件开发者所享有的法律权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想要合法的使用的,此时还需要依法进行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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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作品著作权归谁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委托作品,是指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创作的作品。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会约定,受托人创作完成作品后应当提供给委托人使用,而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方式使用并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实践中,认定委托作品时需要注意,如果受托人接受了委托但是没有进行创作活动,比如甲公司委托乙公司绘制用于装饰的油画,乙公司又将此作为工作任务交由职员丙完成,这种情况下产生的作品就不宜认定为委托作品。丙创作的油画应作为职务作品处理。还有,如果委托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又存在劳动法律关系,这时委托作品容易被误认为职务作品。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委托作品的受托人从事创作是在履行与委托人达成的民事合同,通常是委托合同或者承揽合同;而职务作品的作者进行创作是为了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也就是在履行作者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我国著作权法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
一、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这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的使用作品。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其归属的仅限于著作财产权,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只能属于受托人。
二、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基于保护作者、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应当被赋予受托人。当然,受托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受到如下的限制:
(1)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委托人使用。委托人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如果没有约定使用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现实中,有些艺术摄影企业为了垄断顾客日后的加印照片生意,借口对顾客的艺术照有著作权,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扣留照片的底片。对这种行为,顾客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2)受托人行使著作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比如受托人接受委托设计商标标识后,不论委托人是否将该商标注册,都不得再以侵犯发表权为由阻止委托人在其商品、服务上使用该标识,也不得许可委托人的竞争对手使用该标识。关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一般情况下是由双方协商确定,要是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话,则该委托作品的著作权是归受托人所有的。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网站相关的知识产权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际问题。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开发。
这种开发是最普遍的情况。此时,软件著作权当然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照自己具有的条件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二、合作开发。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一般是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软著作权归属。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并未明确约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合作开发的软件如果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如果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提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三、委托开发。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一般也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则著作权人由受托人享有。
四、 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一般是由国家机关与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来确定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接受任务的人不能是自然人,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如果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五、职务开发。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的软件;
(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但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六、继承和转让。
软件著作权是可以继承的。软件著作权是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法的继承人可以依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软件著作权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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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职务软件著作权归谁?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非职务软件著作权归谁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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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是一名美工,为别人进行软件的UI设计,请问这种情况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1)委托开发。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一般也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则著作权人由受托人享有。
(2)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一般是由国家机关与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来确定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接受任务的人不能是自然人,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如果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3)职务开发。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的软件;
(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但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4)继承和转让。
软件著作权是可以继承的。软件著作权是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法的继承人可以依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软件著作权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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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归谁管辖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侵犯著作权罪归谁管辖问题解答如下, 侵犯著作权罪归谁管辖
承担刑事责任或者行政处罚的区分,主要在于情节的严重性,即经营数额、违法所得、及经营非法出版物的数量。达到刑法规定的标准即承担刑事责任,未达到则要接受行政处罚。
制作、复制、出版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出版刊载歧视、侮辱内容的作品,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出版歧视、侮辱作品罪定罪处罚。
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定罪标准:
个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 经营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二) 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
(三) 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
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 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 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三) 经营报纸一万一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侵犯著作权罪的定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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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
一,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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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软件设计工程师,前段时间涉及了一款非常便利的APP,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1)委托开发。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一般也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如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则著作权人由受托人享有。
(2)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一般是由国家机关与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来确定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接受任务的人不能是自然人,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如果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3)职务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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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软件著作权合同模板,有谁知道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软件著作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 软件全称: 软件简称: 软件版本: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不再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的全部源代码及其他相关文档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相关的技术支持 4、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 第三方透露与该软件相关的技术细节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2、乙方有义务在该软件上投入人力和物力,不断完善、升级该产品 (四)、共同条款 1、甲方同意将该软件的著作权的各项权利无偿并且无地域限制地转让给乙方 2、违反本协议 第二条第3款、第4款之约定,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乙方在该软件上的所有投入,且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2款之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无偿索回该软件的著作权 (五)、其他 1、本合同以甲乙双方全部签字之日为开始生效之日期 2、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按司法程序解决 3、本协议共壹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 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 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第一条 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第四条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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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关于停征软件著作权登记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在2017年4月1日以后,申请者在申请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手续时,停止执收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在无须缴纳官费的情况下,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最长在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目前在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时,还可以加急办理,最短在1-3个工作日即可完成登记手续并收到登记证书,各代理机构收取的加急件代理费不一致,该费用不是由中国版权中心收取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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