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诉讼离婚,被告不接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提起诉讼离婚要花哪些钱?
首先,在提起普通离婚诉讼时,通常情况下,原告必须先行支付法院所需的诉讼费用。
依照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每件的代缴标准为50元至300元不等。
如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其财产总额未超过20万元者,无需额外缴纳;
但超额部分将按0.5%的比例相应收取费用。
其次,如果离婚诉讼的任何一方依法提出财产保全要求,他们还需要额外向法院支付保全申请的费用。
与此同时,如需要由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服务,那么该方也需要向担保公司支付相应的担保费用。
对于申请保全行为,根据实际实行的保全财产数量来收取费用,具体而言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财产数额未超过1000元甚至是没有牵涉财产数额的,每项仅需缴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部分,按1%的比例收取;
而超过10万元者,将以0.5%的比例缴纳。
但请注意,每位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所需缴纳的费用总计不得超过5000元。
最后,倘若离婚诉讼中的某一方决定聘请律师以协助处理离婚事宜,便需要承担相应的律师费。
而至于律师费用的具体衡量标准,各个省、市都制定了各自的律师收费规则及指导原则。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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