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户将房屋抵押算诈骗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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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看具体情况:其一、如果房屋抵押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将房屋抵押,骗取钱财的,则算诈骗;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算诈骗。
未过户将房屋抵押算诈骗吗

一、未过户房屋抵押算诈骗吗

看具体情况:

其一、如果房屋抵押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将房屋抵押,骗取钱财的,则算诈骗;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算诈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未过户将房屋抵押算诈骗吗?

若房产所有者对抵押事项有所隐匿,且在收取购房者的定金或首付款之后,蓄意逃避履行义务,乃至消失不见,则可能被视为涉嫌欺诈行为。

然而,这需要结合多个复杂因素进行详细审查和细致分析才能得出结论。

倘若您坚决主张遭受了欺诈行为,而公安机关并未予以立案处理,您可以理智地向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申请。

倘若调查确认无法进行刑事立案,那么您就必须依据民事法律程序,以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看具体情况:

其一、如果房屋抵押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将房屋抵押,骗取钱财的,则算诈骗;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算诈骗。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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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户将房屋抵押算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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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户将房屋抵押算诈骗吗,认定诈骗罪的四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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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可以抵押的财产;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不可以抵押的财产;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
(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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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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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出去的东西还可以转让。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即抵押期间,抵押人原则上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是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明确约定抵押期间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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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2017年我购买了李某手上的一套商品房,当时已经签订房屋购买了合同,房款也已经支付的差不多了,但是李某始终没有将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我将李某诉于法庭,李某以该房屋已经抵押韩某为理由向法官辩解,请问房屋买卖后未过户将房屋抵押合法吗?
[律师回复] 房屋实行登记生效主义,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才享有房屋所有权,如果没有过户的,是不能进行抵押的。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程序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在登记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并予以登记发证:(l)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交由抵押人收执,同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2)以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只有经过合法程序进行的抵押登记才能生效,债权人的利益才能得到保证。
房屋抵押的效力
对抵押登记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兼采生效要件主义与对抗要件主义。
生效要件主义即非经登记,当事人订立的抵押合同不能生效。当事人用下列财产抵押的,包括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乡镇和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和车辆船舶、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反过来讲,如未就作为抵押物的以上财产进行登记,抵押合同便不能生效。
对抗要件主义即抵押合同未经登记也可生效,但不发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具有追及的效力,也就是抵押权所具有的使抵押权人得跟踪抵押财产而行使抵押权的效力。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第三人,不具有追及效力,当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时,抵押权人只能请求抵押人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不能追及至抵押物的受让人行使抵押权。由此可知,只要抵押合同一经登记,就具有了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效力,防止了受让抵押财产的第三人以不知财产上存在抵押权而做的抗辩,有利于抵押权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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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贷还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抵押房子是不可以过户的,除非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但一般情况下二手房转让过程当中,除非卖家能一次性结清了房贷,不然银行不会同意变更贷款人的。一次性结清房贷后,买家要申请贷款的,银行还得审查买家的还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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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土地未抵押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抵押房产未抵押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即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 土地、房产在银行押着,叫抵押。如果要办理土地抵押的话,大部分银行是需要你事先找一家有资格的土地价格评估所对要抵押的土地进行价格评估。然后将土地证与评估报告、连同银行和你签定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请及贷款合同一同拿去当地国土资源局登记备案。然后持国土资源局给你出具的已经办理好抵押手续一同交给银行,抵押事宜办理完毕。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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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是否因抵押物未登记而无效,房屋抵押手续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抵押合同是否因抵押物未登记而无效,房屋抵押手续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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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土地抵押贷款未抵押房屋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抵押房产未抵押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即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 土地、房产在银行押着,叫抵押。如果要办理土地抵押的话,大部分银行是需要你事先找一家有资格的土地价格评估所对要抵押的土地进行价格评估。然后将土地证与评估报告、连同银行和你签定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请及贷款合同一同拿去当地国土资源局登记备案。然后持国土资源局给你出具的已经办理好抵押手续一同交给银行,抵押事宜办理完毕。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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