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既遂和犯罪中止是犯罪过程中的不同犯罪阶段,这些不同的犯罪阶段是各自独立、互相并列或排斥的,是这个犯罪阶段,就不可能是另一个犯罪阶段。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
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
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预备阶段可以定罪吗
尽管犯罪预备行为暂时并未直接侵犯并危及罪犯客体,然而在客观上恶意地给罪犯客体带来了即将实现的重大威胁。
正因为如此,犯罪预备行为仍然具备显著的社会危害性,为此,它理所当然应受到制裁。
当务之急是要追究预备犯的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考量到犯罪预备行为本质上并未真正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尚且未能对社会构成实际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预备犯,法律有条件地允许其相较于已完成犯罪行动的情况下,得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刑责的待遇。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不可能。
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既遂和犯罪中止是犯罪过程中的不同犯罪阶段,这些不同的犯罪阶段是各自独立、互相并列或排斥的,是这个犯罪阶段,就不可能是另一个犯罪阶段。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
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
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
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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