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这并不属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将被视为依法终止,此后单独购房,无论房屋购置时间是否发生在再次与前配偶复婚之后,均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另外,重新与前任配偶登记结婚的新的婚姻关系将自领到结婚证书的那一刻起开始计时和计算。
在离婚后,原先的夫妻共有财产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分割处理,由此形成各自独立的个人财产。
在此基础上,由单方向其财产中追加购置房产的行为,理应被认定为是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毫无疑问,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并不会因为再次的复婚行为而发生任何实质性的改变或转化,从而成为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后买房需要提供离婚证吗
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司法实际操作情况来看,在夫妻双方结束婚姻关系之后,购买新的房产时,仅需提交离婚证书即可。这是因为目前许多城市均已实施严格的购房政策限制,因此需要通过离婚证明来满足相关要求。
然而,请注意,在取得房产证书之前,必须确认开发商已经完成首次登记备案工作。一般而言,房地产买卖双方在达成交易协议并签署合同后的一个月之内,应当携带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过程中,需要携带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簿、《商品房销售合同》等在内的各类证件和资料。当买卖双方收到交易所关于办理过户手续的正式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印章等相关文件,同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方可顺利完成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离婚之后购买的房产将被视为个人财物,不会受到购买时间的影响。而在二次婚姻关系恢复之后的新的婚姻起点则以领取结婚证书的日期为准。在此之前已经经过双方协商划定的夫妻共有财产将独立存在,无论后续由哪一方单独购买新增部分的房产,都依旧属于原本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不随着再度缔结的婚姻关系转变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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