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预售合同不给怎么办
在遇到开发商未及时交付购房合同的情况时,首先应妥善保存所有与购房相关的凭证,如付款收据、定金协议等文件,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其次,应当敦促开发商立即补充提供缺失的合同文本,并督促其尽快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变更注册手续。若开发商拒绝履行上述职责,买方则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甚至选择解除购房合同,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款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开发商预售合同换正式合同的法律程序如何
商品房预售合同在经开发商许可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修改的,然而在这之前必须先与购房者充分协商,以确保双方对变更事项达成共识,建立起共同的意愿。若需重新签署合同,原合同的各项规定将保持不变,只需对那些需要进行修改或变更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正并直接纳入新的合同之中即可。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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