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如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发送正式通知函,详列合同最终应履行的期限,并敦促开发商迅速履行合同义务;若催告行为维持三个月,购房者则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在此期间内,卖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楼房延期交房规定最新有哪些内容
若出现逾期交付房屋的情形,则需满足以下条件: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规定交付所售房屋。对于此种情况,买方应当给予其合理的3个月催告期,在此期间卖方如能按期交付房屋,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逾期交付的时间段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经过3个月的催告后,卖方仍无法按时交付房屋并且未能提供充分的正当理由解释,那么买方便有权利解除该购房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开发商无法按约定时间交付商品房的情况下,作为购房者,您有权利向开发商递交一份详细列举了合同最终应当履行的期限的正式通知函件,同时,也需要督促开发商尽快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如果催告行为能够维持三个月以上,那么购房者就可以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在此期间内,卖方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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