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后,财产应如何进行分割
依照一般的法律原则,婚前个人财产应归属个人所有;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如下:
它是指夫妻在长期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论是由夫妻双方各自创造或是由其中某个成员所创造的财富,这些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给予夫妻双方平等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种类,以下为详细说明:
(一)夫妻双方或任何一方在工作中所得到的薪资、奖金、津贴以及其他形式的工资报酬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者任何一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收益;
(三)夫妻双方或者任何一方从知识产权领域所获取的收益,具体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明确可预期能够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任何一方在继承或受赠过程中所获得的财产,但是如果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该财产仅归属某位配偶的,则不属于共同财产范围;
(五)除上述各项之外,其他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后对方同意协议离婚接下来怎么办
在提出诉讼离婚之后,倘若对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双方便可直接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在此情况之下,原诉可以被视为撤销案件处理。
然而,若选择通过协议离婚来解决问题,则务必签订正式的离婚协议书。此份协议中应详细列出关于子女抚养权、共有财产的分配及各项共同债务分配等问题的处理方法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传统的法例中,婚前个人财产及其增值部分均被视为单独所有;而婚后夫妻双方所拥有的共同资产,大部分是由他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的工作收入、投资盈利、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等法定渠道所带来。此外,如果继承或遗赠的财产未特别指明归属,也将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当然,如果有任何个人特有的财产,只要有明确的指定,就不会被计算在内。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