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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公司可以签货物合同吗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公司法》第14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需要你们明白的是,尽管分公司并未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且我们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必要的登记工作,成功获得了营业执照,由此赋予了我们经营的资格。然而,您需要知道的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通常会以自身的名义签订各式各样的经济合同。然而,请注意,这也必须遵循公司的授权范围,避免越权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是由分公司签署的合同,并不意味着必然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分公司尽管并未具有独立法人的身份地位,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进行登记注册之后,成功获得营业执照,从而具备了经营活动的认可资质,因此可以以独自拥有的名义签署有关经济事务的各类合约。然而,通常此类行为必须遵循总公司所授予的代理权限来执行,以免对自身带来任何法律风险和纠纷。在法律实践过程中,即便这些合约是由分支机构签署生效的,通常也不会被视为无效或缺乏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