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需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在我们的社会中,夫妇离婚主要有两种基本方式可供选择,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当夫妇之间能够就离婚事宜、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的分配等达成全方面共识时,他们可以前往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若无法就以上事项达成共识,则可以通过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争议。
首先,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
(1)协议准备阶段。
在这个过程中,男女双方都应该自行起草一份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其中需要明确规定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针对子女抚养权、财产以及债务等事宜均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2)登记申请阶段。
在此阶段里,男女双方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结婚证以及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等相关资料,亲临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3)冷静期阶段。
自申请日开始,政府给出了整整30天的时间让任何人在这段时间内都可以选择撤销离婚申请。
这就是传说中的“30天冷静期”制度。
(4)审核和颁发证书阶段。
若30天期满,那么从31天算起直至第60天,夫妇两人必须再次前往民政机关亲自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然后来看一下诉讼离婚的程序。
此步骤意味着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供详细完备的起诉书、副本以及所有相关的证据资料;
而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交的这些数据材料进行审慎研究,确认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若未能满足立案要求,则会告知申请人为何不予受理,同时列出详细的拒绝原因。
(2)调解环节。
这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其预计可能产生以下三种结果:
首先,若经过调解,各方当事人可以化解矛盾并达成和解,原告自动撤诉,诉讼程序也随之宣告终止;
其次,经调解,当事人之间能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法院会依协议内容作出离婚调解书,这份调解书一旦送达即刻生效,从而终结夫妻关系;
最后,若调解无效,则应立即启动下一步诉讼程序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3)审判与裁决阶段。
即将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法官会以客观事实为基准,充分遵循法律原则,依法做出关于离婚事宜、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重大问题的判决或裁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夫妻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通常包括如下步骤:
首先,必须有户口簿;
其次是居民身份证;接着是合法的婚书证明;除此之外,还需提供根据共同意愿制定的离婚协议;这份协议应包含明确的表达双方都希望离婚的意向,并且对子女性养、财产分配和债务偿还等相关事宜达成共识的条款;
最后,提交两份相同底色且为近期拍摄的正面彩色2寸单人肖像照。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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