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受伤老板不赔偿该如何处理
倘若在建筑工地上遭受职业损害,相关用人单位须及时在受伤事故发生后不超过30天内,向所归属区域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如若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交工伤申请,则受伤者或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被诊断、评定为职业病之日计起的第一个整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属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申请。
一旦确认工伤,若用人单位未能履行赔偿责任,受伤者有权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所需款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地受伤老板不管怎么办
即便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地作业过程中遭受伤害,只要具有明确的事实劳动者关系存在,便可认定为工伤事故。若公司拒绝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您有权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请求。
首先,您需前往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伤科进行工伤鉴定。随后,根据鉴定结果,您可以前往医院接受治疗,并妥善保存所有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证据文件。
接下来,您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协助,通过提起诉讼来敦促对方承担起所应负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当建筑施工现场的事故导致职业伤害时,雇主有责任在30日内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倘若雇主未能按期履行该义务,则受害方及其近亲或者其所属工会亦有权在法定时间范围内自行提出申请。一旦获得工伤认定资格,倘若雇主未能进行合理赔偿,劳动者便有权请求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先行赔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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