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法律有哪些规定
在提出诉讼离婚之诉时,当事人需提交离婚起诉状以及一系列证明其诉讼参与人资格的文件资料、相关证据来证明婚约关系已经无法继续下去、证明应该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监护子女的合法依据、用以证实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或单方拥有的财务状况、还要证明有关配偶一方所承担的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事宜等等。
遵循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五款之规定,若有一方持有离婚请求权,则他/她将有权通过相关机构的调解程序解决问题,也可选择直接向法院针对离婚一事提起诉讼。
当法院接收到此类起诉后,在通常情况下会对离婚案件展开调解工作。
如果经调解核实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经过努力调解却未见任何改善时,那么法院将会批准离婚申请。
然而,在经由法院判决确认不准许离婚之后,如双方又分居达一年后,任何一方在此期间内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只要事实与理由充分,法院便会予以认可并批准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需要多少钱
1、涉案离婚开启民事诉讼程序所需的诉讼费用一般为50元至300元人民币。
2、若需请求法院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的情况下,综合考量财产总额在20万元以下者,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然而,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时,超出部分将按照0.5%的比例征收额外费用。因此,诉讼费用的数额并非固定不变,而取决于案件是否牵扯到财产分割问题。
3、当涉及再次提起诉讼时,当事人则需另备承担两笔潜在的律师费用。起诉离婚的相关费用须提交至法院,按照法定规定,该费用通常由原告预先缴纳,最终由败诉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中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了离婚诉讼制度的实施细则,展开离婚诉讼的诉讼方需要向法庭提交详细完备的诉状以及包含身份证明文件、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关键要素的证据材料。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一般先采取调解方式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以选择合法直接进行诉讼。接受法院立案后,根据实际情况,审判人员将会先行展开调解工作,如果发现双方婚姻关系已经出现不可挽回的破裂现象并且无明显修复可能的话,那么法庭就会依法批准离婚申请。如果首次提出离婚请求遭到拒绝,但在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出诉讼,只要事实依据充分,那么法院也将予以认可并作出相应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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