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法认定时,如何处理工伤保险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9-07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8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赋予特定情况下公民依法维权途径:对工伤认定、鉴定结论、企业缴费费率争议、医疗机构和辅助器具机构的服务协议执行、工伤赔偿金额不满时,个人或单位有权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诉诸法院,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无法认定时,如何处理工伤保险问题

一、交通事故无法认定时,如何处理工伤保险问题

针对特定情况下,您既有权依据相关法规申请行政复议,亦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权益。

我们我国的法律明文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在遇到以下任一种情况时,有关单位或个人均享有依据相关法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权利,或是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问题:

首先是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无法得到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认可的;

其次是用人单位对工伤鉴定结论存在异议的;

还有就是当用人单位对社保局所制定的企业缴费费率表示反对的时候;

以及签订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对社保局是否遵循并执行相关约定与规定存在质疑的;

最后是当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对于社保局所核定的工伤赔偿金额心存疑虑的时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交通事故无伤亡赔偿怎么赔

在没有人员伤亡情况下的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财产损害赔偿,其中涵盖了诸如车辆维修费用、车辆中所载财物的损失费用以及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费用等项目。

至于财产损失赔偿的具体标准,我们主要依据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进行裁定。针对直接财产损失,其赔偿金额原则上应恢复原状或者按照折算后进行赔偿;对于间接损失,由于受害人身处交通事故之中产生的损失,侵权行为方必须对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直接伤害的赔偿标准以确保恢复到原有状态或是折算赔偿为主导思想;而间接伤害的赔偿标准则是要求侵权者全面负责受害人因本次交通事故产生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赋予了公民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依法维护自己权利的途径。当涉及到工伤认定、伤残程度评定结果、与企业在缴纳税费比率上所产生的纠纷、医疗卫生设施及辅具机构的服务契约的履行情况以及对于工伤赔偿款额是否满意等问题,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都有权利通过选择向行政机关提出上诉或者直接提交至人民法院来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和争取。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1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无法认定时,如何处理工伤保险问题
一键咨询
  • 148****05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2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8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8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8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2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4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0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8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2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4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1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交通事故中无责车辆交强险赔付问题
1、如医疗费及财产损失,如已经得到赔偿就不能赔了。2、另死亡伤残是可以累加赔偿的,因为人是无法定价。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无法查明责任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问题
是否属于工伤应有社会保险部门依法作出认定,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社会保险部门履行工伤认定职责的重要依据之一,而不是前提条件。因为交警部门给出的认定书仅仅只是一个依据而已,而并不是作出工伤认定的条件,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开展自己的工作。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肇事罪自首认定问题
《刑法》总则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按此规定,只要构成犯罪,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应认定为自首。总则对自首的规定,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因此,对交通肇事罪的肇事人没有逃跑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明天要去签一个合同,我想问一下那个仲裁委认为合同无效方面的内容。
[律师回复] 法院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目前,仲裁正在审理标的十
几亿的房地产案件(国内仲裁),无论哪方败诉都会向法院申请撖销或者不予执
行仲裁裁决,法院会对此进行实体审查,时间大概会多长时间?一般裁撤率或者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子大概有多少?
另外,合同约定的非常清楚,双方是预售关系,也办预售登记,卖方也开具
购房款发票,但合同中有共同销售条款和利润分配条款,由于买方是外商独资企
业,是否会涉及到合同无效的问题,当事人在申请和答辩中没有特别强调合同无
效,申请人主张履行合同,被申请人主张终止合同,但仲裁员却认为合同是否有
效的问题,有一个仲裁员认为合同的价格不公平,因此,请问:
(1)法院或者仲裁委是否会主动认定合同无效?
(2)法院判实际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有多大?
解答:人民法院审查仲裁裁决是否正确,一般会在一至三个月内作出决定,
不会拖延时间。审查裁决与审查生效判决大致相同,应当审查实体,故也不宜仅
从程序上审查、决定。至于仲裁裁决被撤销的概率,应当认为是比较低的,绝大
多数裁决正确应予执行,仅有极少数裁决实体有问题应退回重裁。
(1)在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合同无效请求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
均不应予以主动审查。仲裁和诉讼均应根据当事人请求进行,有道理的支持,无
理的则予以驳回。除非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关系违反了法律、法规确定的强制性或
者禁止性规定,在处理时适用法律上不能避开,必须要依相关条款处理的,方可
主动依职权对合同效力作出认定。否则,一般性违法、违规可不按无效处理。
(2)在有效合同情形下,在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具备履行合网条件的,只
要请求履行合同的内容合法、合理、合乎规定,法院、仲裁机关均应支持该请
求。除非合同有效期限已过,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条件已经丧失,或者继续履行合。以上就是仲裁委认为合同无效方面的内容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强险责任限额问题。,交强险责任问题。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交强险责任限额问题。,交强险责任问题。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收养关系确认无效后抚养费的补偿纠纷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收养关系被依法确认无效后,在处理人身关系的同时要处理财产关系,即抚养费补偿问题。这个问题在审判实践中比较麻烦,必须引起重视。一些收养人进行诉讼时,在主张抚养费的同时,尤其是对抚养对象系婴幼儿的被收养人,往往提出对方还须承担误工费,理由是婴幼儿没有母乳供养,全凭喂养奶粉及专人日夜照料。笔者认为,抚养年龄较小的被收养人虽然确实会耽误工作,从而影响收入,但因收养行为所形成的债务关系,毕竟不同于其他民事行为,如人身损害、合同纠纷所形成的债务关系,此类债务履行可以要求全部履行。而收养之债则可能适用补偿原则,而不适用全部赔偿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收养关系被确认无效的处理,不仅包含法律因素,而且还包含道德因素,不可能采取“五两换半斤”的机械式补偿。当然被抚养人是婴儿时,虽然对收养人的误工费不能直接支持,但可以采取适当提高抚养费比例的方法予以解决。在因收养关系无效引起的抚养费补偿纠纷诉讼中,补偿的主体当然是人,但由于的情况复杂,主要由夫妻二人共同、由夫或妻单独一人、由其他亲属等。夫妻二人或其他亲属,抚养费的承担主体确实比较简单,即由共同的夫妻承担补偿抚养费的义务。其他亲属作为人,由该亲属承担补偿抚养费的义务。由丈夫或妻子一方单独的情况确认抚养费补偿主体较为复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一方,如果夫妻双方无特殊矛盾,收养方有理由相信行为是夫妻二人的意思表示,则该行为适用表见代理,即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抚养费补偿义务。如果夫妻双方的关系处于特殊时,单独一方将子女他人被确认无效,虽然丈夫或妻子一方在过程中有过错,但由于夫妻家庭共同财产及对外的连带责任关系,夫妻均应当为抚养费的补偿主体。收养关系被确认无效的,一般双方均违反了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亦是说双方均有过错。那么人补偿收养人的抚养费在法定数额内是全部补偿还是部分补偿呢对此,司法实践中有两种倾向:一种意见认为应适用过错原则,收养期间的抚养费由人和收养人双方负担;一种意见认为应适用民法上的公平原则,由人按法定数额全部补偿。笔者认为,收养关系被确认无效的,收养人因抚养被收养人所付出的代价,应当由人承担。这是因为收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关系,收养行为上的过错虽然违反了关于收养法的法律规定,但这种违法对社会危害性比较轻微,而且具有情理因素。被收养人被判定“返回”人抚养,非法收养期间的抚养费应由人负担为妥。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9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上个月签了一份合同,他让我帮他问一下那个怎么认定居间合同无效的问题
[律师回复] 居间合同与其他合同相比没有特殊性,同样适用合同法中判断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1)有以下五种情况可以确认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平等主体身份,协商约定,其合同中约定的每一条款,都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方以欺诈的方式,在对方当事人不明其具体情况下和受一方当事人胁迫,在无奈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合法权益肯定会因此而受到损害,这种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达到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而事先达成某种协议或默契而订立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合同,是无效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合同的形式、内容、格式都是合法的,但其订立合同的目的是非法的,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的目的,如以合法的买卖合同掩盖其非法占有的目的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订立这种合同的当事人,其目的是为满足自己的私利,其危害性是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侵害国家、集体和公众利益,以损害公众利益为目的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追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
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无效合同如何认定,怎么认定无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无效合同怎么确认无效合同的认定不仅是一个法律技术问题,也是一个科学判断问题。司法实务中的合同形形,涉及方方面面,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无效,具有相当难度。况且在不同时期的立法中,对之也有不同的语言表述。目前对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处理,存在尺度不
一、处理混乱等问题,导致大量不应无效的合同被认定无效。笔者认为,当前对合同效力认定的标准应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一兜底条款的规定可以认为是对无效合同标准的高度概括,是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定标准。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同无效的根本性原因,从广义上来看,《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等规定都可以看作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里如何把握违反“强制性规定”的规范意旨是正确认定无效合同的关键。判断某一法律条款是否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虽然强制性规定通常使用“必须”、“不得”、“禁止”、“应当”等措辞,但是,由于《合同法》颁布较晚,此前的许多法律、行政法规带有一定的计划经济的成分,使用了大量“必须”、“不得”、“禁止”、“应当”,其中有许多并非合同法立法本意上的“强制性规定”,如果仅以条文存在上述措辞就认为属强制性规定,显然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本意。笔者认为,判断某一法律条款是否强制性规定,应从该部法律的立法目的,违反该条款对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等方面进行考量。法律授权由法官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具体确认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
二、无效合同怎么处理无效合同的无效是绝对的、当然的、自始的无效。无效合同经主张无效或诉请确认无效之后,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及《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类型主要有:
①返还财产(包含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的折价补偿这一特殊方式)。当事人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②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前两种是对内法律效果,后一种为对外的法律效果。尽管我国法律对合同无效后的处理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现实中的无效情形要复杂得多,法官在司法实践中要按法律原则性规定意旨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一是返还财产应适用恢复原状的原则。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对于返还标的物导致显失公平的,应将此情形视为不能返还财产,须对标的物损耗的价值或价格降低的价值进行补偿。而对于如标的物已经被使用,不再能反映原貌或者原价值的,可采用返还原物基础上,由加害一方赔偿其他损失;或者由有过错一方继续使用,适用金钱返还(赔偿)的做法,以此弥补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二是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应按有效处理。对因主体资格不合格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全部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完毕的,应当无效合同按有效合同的原则进行处理。主要原因在于主体资格的无效与合同履行后果的损失并无因果关系。合同履行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就不能因为合同无效而否认交易的真实性,不能人为地否定交易基本规律。对于合同双方的轻微违法情节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对于双方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导致合同继续履行不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但合同已经绝大部分履行完毕的;对于双方当事人虽有违法情节,但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以及其它类似情况存在的,应当按有效合同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并根据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存在的过错、过失,合理分担双方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总之,无效合同制度体现了公权与私权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妥协。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才能成为认定无效合同的依据,不同强制性规定对合同效力的规范力不同,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故此,司法上要强调与时俱进地适用法律,在当代尤须坚持公私利益兼顾、私权优先和鼓励交易原则,尽可能多地考虑认定和处理的社会效果,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合同产生。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交通事故无法认定时,如何处理工伤保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