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赔偿的请求时效是多久
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期设定为两年。
此期限自国家公权力机关及其相关从业者在行使职责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被依法正式认定具有违法性质的那一日开始计算,然而被羁押的那段时间并不包含在此计算范围之内。
若赔偿请求方在该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无法克服的障碍导致其无法行使索赔权利,那么在此期间将发生时效中止。
待阻碍时效起算之原因得到解决后,赔偿请求时效期间将会继续进行计算。
《国家赔偿法》第2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二、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在国家赔偿方面,其呈现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原则性地采取赔偿金钱的方式进行补偿,如若涉及到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情况,则赔偿金额需参照上一年度本国员工每日平均工作收入来予确定;
其次,当对受害者造成人身伤害的同时,也对其名誉权及荣誉权带来了严重威胁时,有关部门应尽力妥善处理并帮助受害者消除负面影响,修复受损名誉,正式公开赔礼道歉;
再者,如果存在相关物资可以退回或重新还原其原有面貌的可能性,对应的机构或组织须采取这些措施进行返还或恢复。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应严格遵循两年的期限规定,此期限从违法行为正式被司法机关确认为违法之日开始计算,而对于在羁押期间所遭受的侵害,其相应的诉讼时效则不包含在内。若因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索赔程序暂时停止,那么诉讼时效将会在障碍条件消除之后得以重新启动,最长可允许的暂停时间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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