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遭逢交通事故,切记应立即向警方报案。
倘若错失了黄金报警时机,则可能对案件的调查工作造成不便,甚至可能导致相关证据难以搜集齐全,从而影响到交警部门对该事故进行合理公正的责任认定结论。
一旦事故现场被夷平或者条件不再具备,当事人方可寻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处置该事宜。
而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为此制作一份详尽的立案记录表相以备存,并且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正式受理此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
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二、交通事故是出院了再处理赔偿么
常态下的交通事故赔偿过程中,受害人往往需在出院之后才能启动索赔流程,而赔偿金额依据受害人所受到伤害程度的严重性而定。当受害人抵达医院救治后,将有专业医师对其受伤状况进行证据核验,并出具相应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即“疾病鉴定书”),由涉案保险公司负责对此进行核实确认。当受害人康复归家之后,依法要求侵权行为方支付法定赔偿款项。此类赔偿项目主要涵盖了治疗费用、误工补偿金以及相应的餐食补贴等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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