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应该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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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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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二手房交易中,业主不配合过户可依据合同条款处理。首先协商解决,了解对方原因;协商不成,购方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履行过户义务并赔偿经济损失。若选择解除协议,可要求退款并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应该如何处理

一、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应该如何处理

当涉及到二手房产的交易过程中,若业主未能积极配合办理过户事宜,通常情况下会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条款中明确明示,对于这类已在合同中做出详细规定的事项,我们需要严格遵照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来进行相应妥善处理。

首先,无论是否存在关于此类问题的合同具体约定,我们都应该尝试与对方展开积极协商,争取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

为了确保合同得以继续顺利执行,首先我们应当明确了解对方不愿意完成过户的具体缘由所在。

若经过充分且有效的沟通后,双方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作为购方,您有权根据合同规定,收集并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向法庭提起诉讼申请,寻求法律援助,主张自身权益,要求对方必须严格遵循合同时效性,积极配合完成过户手续,并且对于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也需要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

同时,您还拥有选择解除购买协议,将已支付的款项全额退还,并要求对方对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二手房卖方交的个人所得税能退吗

关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我们需要提醒您注意,只有在产权人为个人的背景下,才有可能出现某些特定情况获得免征权。具体而言:

1.对于非居住用房,无论其产权人为个人还是企业,均无需满足任何条件而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您可以申请实行据实征收的方式;

2.对于居住用房来说,只要在《房地产证》签发日起或者《契税完税证》填发日期满五年,就能够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免征待遇。

然而如果纳税人对此存在疑问,可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复议审核;

3.在上一次购买一手商品房时,您可以提供[预售契约]所约定的交楼时间超过五年作为证据来支持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请求;

4.对于房改房,您可以出示《出售公有住房缴款明细表》,以缴款日期为准,或者提供收款收据上注明的缴款时间以及购房协议书上的签署时间作为证明;

5.安居房则可以参考[安居协议]上的签订日期作为判断标准(过去很多安居协议并未明确记载具体时间,可向开发商获取入住证明作为补充);

6.解困房在此情形下完全可以享有免征政策;

7.若您通过继承或赠与的方式获得房产然后申请销售,只需提供上一次房产证以及继承人赠与人的公证文书,并且该上一次房产证超过五年,将被视为符合免征条件。若是由直系亲属捐赠,可查看上一次房产证作为凭据;若是由非直系亲属捐赠,则需关注接收方的房产证时间,以上文书仅用于办理据实征收,不能采用核定征收的方法;

8.拆迁补偿(回迁)房则可凭借[拆迁补偿协议]上签署日期来界定是否满足免征条件;

9.涉及到财产分配或分割的房屋,应当以财产分配或分割之前的来源作为判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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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必须过户吗 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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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不配合买卖二手房怎么办?
[律师回复] 二手房交易就是因为时间差,多少总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1、贷款时间风险。针对对方办理贷款的时限给予约定,就是签订合同后多久内,必须提交银行的资料,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能无限期拖着。 2、贷款额度风险。对于贷款额度,要明确,就是合同中明确需要贷款多少同时必须明确如果贷款不足申请额度或贷不了款,怎么办,一般2种:现金补足或解除合同。这两种方式都要有时限,什么时间补现金,多久补不了现在算是违约或解除合同。目的很简单,不能因为他贷不了款,耽误您把房子卖给别人,要有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期限。 3、借款人信用不良。在贷款购房中,借款人的信用只有银行的征信系统才能查到,很多人不知道自己以前的信用卡不良记录和贷款不良记录,如果出现这些很有可能无法贷款,造成纠纷,在贷款前,有必要提醒买方先去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 4、交易途中风险。出于安全考虑,过户后最好监督买方将房产证送到银行,也就是监督买方配合达到贷款合同中约定的放款条件。买方配合达到银行放款条件后,那就是银行的问题了,如果不是资金紧张银行一般2-3天就会把钱放到您的账上。 5、交房风险。合同中应当约定收到全部款项后多久将房屋移交给对方,也就是您没有收到全部的钱,就不交房(还占着房子的使用权),这样买方为了早点拿房子,自己也会着急的。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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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隐瞒配电房问题
[律师回复] 对于二手房买卖中隐瞒配电房问题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二手房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小区网)、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交易方式、权利保证、房屋价款、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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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过户要多久,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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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时,卖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买二手房时,卖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买卖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比如说因为卖家家里其他人的阻止。了解真实情况后,还坚持买那套房的,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提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因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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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车如何过户
买卖二手车过户手续;卖方: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如果之前过过户就是过户票)。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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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方未入住卖家不配合,怎么办?
[律师回复] 二手房交易就是因为时间差,多少总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1、贷款时间风险。针对对方办理贷款的时限给予约定,就是签订合同后多久内,必须提交银行的资料,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能无限期拖着。 2、贷款额度风险。对于贷款额度,要明确,就是合同中明确需要贷款多少同时必须明确如果贷款不足申请额度或贷不了款,怎么办,一般2种:现金补足或解除合同。这两种方式都要有时限,什么时间补现金,多久补不了现在算是违约或解除合同。目的很简单,不能因为他贷不了款,耽误您把房子卖给别人,要有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期限。 3、借款人信用不良。在贷款购房中,借款人的信用只有银行的征信系统才能查到,很多人不知道自己以前的信用卡不良记录和贷款不良记录,如果出现这些很有可能无法贷款,造成纠纷,在贷款前,有必要提醒买方先去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 4、交易途中风险。出于安全考虑,过户后最好监督买方将房产证送到银行,也就是监督买方配合达到贷款合同中约定的放款条件。买方配合达到银行放款条件后,那就是银行的问题了,如果不是资金紧张银行一般2-3天就会把钱放到您的账上。 5、交房风险。合同中应当约定收到全部款项后多久将房屋移交给对方,也就是您没有收到全部的钱,就不交房(还占着房子的使用权),这样买方为了早点拿房子,自己也会着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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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买卖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比如说因为卖家家里其他人的阻止。了解真实情况后,还坚持买那套房的,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提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因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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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过户要多久?
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一般在15-30个工作日。二手房必须过户后才能办贷款,因为过户后银行才会放尾款,过户之前要把贷款审批通过,接到银行通知后才能过户。在贷款合同签订,房管局过户之后,不论银行是否放款,合同都已生效,买方要终止合同必须还清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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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交易时卖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律师回复] 二手房交易就是因为时间差,多少总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1、贷款时间风险。针对对方办理贷款的时限给予约定,就是签订合同后多久内,必须提交银行的资料,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能无限期拖着。 2、贷款额度风险。对于贷款额度,要明确,就是合同中明确需要贷款多少同时必须明确如果贷款不足申请额度或贷不了款,怎么办,一般2种:现金补足或解除合同。这两种方式都要有时限,什么时间补现金,多久补不了现在算是违约或解除合同。目的很简单,不能因为他贷不了款,耽误您把房子卖给别人,要有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期限。 3、借款人信用不良。在贷款购房中,借款人的信用只有银行的征信系统才能查到,很多人不知道自己以前的信用卡不良记录和贷款不良记录,如果出现这些很有可能无法贷款,造成纠纷,在贷款前,有必要提醒买方先去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 4、交易途中风险。出于安全考虑,过户后最好监督买方将房产证送到银行,也就是监督买方配合达到贷款合同中约定的放款条件。买方配合达到银行放款条件后,那就是银行的问题了,如果不是资金紧张银行一般2-3天就会把钱放到您的账上。 5、交房风险。合同中应当约定收到全部款项后多久将房屋移交给对方,也就是您没有收到全部的钱,就不交房(还占着房子的使用权),这样买方为了早点拿房子,自己也会着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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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最高人民出台的《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6个月的宽限期。该6个月的宽限期对当事人需求临时住房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在人民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对于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否进行拍卖、变卖予以执行,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而后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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