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罪贷记卡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阐述,信用卡诈骗之刑事责任取决于诈骗行为的严重性质及其所涉及的财务损失金额的多少。
若诈骗行为所涉金额较大者,将会面临着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留监禁,同时还要承担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任;
若是诈骗金额巨大或是还有其它比较严重的情节,对应的惩罚则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并在此基础上还要承担起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对于情节更为恶劣、金额庞大的特大诈骗案,其所要面对的刑罚则可能高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终身监禁,同时也需承担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或者是相应的没收财产处罚。
当涉及到信用卡诈骗问题时,持有人如果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通过欺骗的手段获得的信用卡、已过期的信用卡、窃取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信用卡,从而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便需要按照上述法规进行指定的罪名确定以及相应的刑罚裁决。
当然,如果案件中的诈骗金额未能满足法律规定,甚至还有其它可以减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那么最终的决定权在于由法庭根据具体状况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审理和裁判。
在实际的审判过程中,法庭不仅会关注被告的犯罪动因、采取的手法、造成的后果以及是否有悔过之意等因素,而且会对这些变量进行综合性的评估,以最终做出最公正的判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如何定论诈骗罪
凡满足如下条件之一者,便可被认定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首先,此罪行的主体通常为普通公民,但并不涉及到任何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次,其主观心态须明确为故意为之,并以非法侵占他人财务为最终目的;
再者,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企业的财产所有权;
最后,在客观方面,必须有证据证明实施了以下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进行交易,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或者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从而骗取公私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关于信用卡诈骗行为的刑事处罚应根据涉案金额以及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量刑判决。若金额达到较大范畴(即人民币20,000元及以上至50,000元以下),则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拘役并处罚金,罚金范围为人民币2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不等;若金额达到重大范畴(即人民币50,000元及以上至100,000元以下),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范围同样为人民币5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不等;而当金额达到特别重大范畴(即人民币100,000元及以上)时,将面临至少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范围在人民币50,000元至200,000元之间或是没收个人财产。另需注意的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等犯罪手段,只要符合上述各类情形的定罪标准,无论其入账金额是否达标或者存在量刑减轻的情节,均需经过法庭审理后做出综合性裁决,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动机、犯罪手法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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