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贿罪数额有要求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明文规定,对于受贿罪的量刑来说,主要依赖于其非法获取的财物数额及其所涉及到的情节恶劣程度。
换句话说,这就表明了在法律层面上,要以受贿行为所获取的金额大小以及相关情节的严重性为基础,来综合考量并确定应处的刑事责任。
若受贿金额相对较小,那么可能并不足以触发法律规定的社会危害性,从而不会构成犯罪或仅承担较轻的犯罪责罚义务;
然而,倘若受贿金额极度巨大并且情节极其严重,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到更高级别的刑事诉讼程序,甚至可能被加刑至重罪级别。
因此,如何准确把握受贿罪的数额标准,将直接影响到对其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犯罪性质与情节严重程度的科学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二、受贿罪数额计算是多少
1、受贿金额在三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之上者,亦或是受贿金额介于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且有数次索贿行为者;为他人谋求不正当利益,并导致公共财产以及国家与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为他人谋求职务升迁与调整的违法行为,皆属构成犯罪之列。
2、任何行为人若能够利用其职务上所赋予的便利资源,向他人索要财物,无论此种行为是否实质地为他人谋取到利益,都可以被判定为受贿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索贿行为,将予以从重处罚。只有当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且同时存在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时,才可能构成受贿罪。
至于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以及是否已经实现,这些因素并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与否。
此外,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过程中,如若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并据为己有的,也应按照受贿罪进行处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即便自身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也可能会成为受贿罪的共犯。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章节第三百八十六条明确指出,对于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照非法财物的数量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也就是说,法律依据受贿金额的大小与行为危害性的轻重程度,确定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及责任轻重。譬如,小额受贿行为或许并不构成犯罪,或者仅需接受较轻的处罚;然而,如果涉及到大额受贿且情节严重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就可能受到更为严厉的刑事惩处,甚者还会升级至犯罪层次。因此,准确地判定受贿数额在衡量犯罪成立与否及其严重程度方面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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