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4周岁以上算强奸罪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所明确规定,构成犯罪的强奸案件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起始点设定为年满十四周岁。
因此,当涉及到对于十四周岁以上的罪犯所进行的强奸行为时,将会被判定为强奸罪行,依法受到惩罚,而依据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履行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然而,若涉案人员未达到十四周岁,那么其所实施的强奸行为便无法被视为强奸罪,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逃避法律制裁,因为他们有可能会触犯其他相关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14周岁以上伤人致重伤原告方律师怎么办
依照我国相关法规,涉及故意伤害罪的未成年案件审判中,对于其所处的年纪阶段将成为量刑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此基础之上根据其行为性质从轻或减缓对其进行惩治。倘若造成他人轻度伤害,通常会指示照养人进行适当教育及监管,而若使用武器导致他人重度伤害的话,则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须负相应的刑事责任,针对性地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14岁以下的涉案者尚处于未成年期,在审判过程中给予適当的轻罚是普遍做法。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