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明文规定,若有股东触犯挪用资金罪行且情节严重者,按照此款第(二)项所述,则股份所有权人面临丧失政治权益的风险。
倘若股东遭受刑事处罚且满期未达五年,或因犯罪而被剥夺政治权利,且满期未达五年,在此种情况下,股东将无法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若股东在任期内发生此类状况,依照本条款之规定,公司应立即解除其职务。
换言之,若股东挪用资金的行为被判定为犯罪且满足以上条件,股东可能会被公司解除职务,也就是可能被开除。
然而,是否会被开除仍需视具体情况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定。
若公司章程中有针对股东挪用资金的特殊规定,或者股东挪用资金的行为并未导致政治权利被剥夺或未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可能不会被解除职务。
若股东的行为确实引发上述情况,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能会被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二、股东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对于涉及挪用本单位金额高达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我们视为其行为严重,构成了"数额较大"的情况。除此之外,若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型单位内的工作人员,借助自身职务方面的便利,非法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所有,或者将资金借与他方,如果出现下述任何一种状况,我们都将依法进行立案追究:
(1)该工作人员所挪用的本单位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且已经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
(2)该工作人员所挪用的本单位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并且将这些资金用于营利性活动。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假如有公司股权人涉嫌实施了挪用资金的犯罪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话,那么他将有可能失去其作为公民所享有的政治权益。此外,如果该股权人因为触碰了刑法而受到刑事审判或者被宣告剥夺政治权利,而且这个期限未达五年的,那他就不可以胜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层这些职位。在这期间,如果发现有这样的情况存在于某位任职者身上,那么公司应该立即解除他的职务。然而,最后是否真的要解除这位任职者的职务,还需要综合考虑到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如果有任何股东的行为符合这些条件,根据法律规定,他是可能会被公司正式开除出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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