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补的借条哪种情况下无效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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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补签的借款合同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合同可能无效。例如,为逃避债务或规避法定追偿期而伪造的合同,无真实借贷关系的,通常会被视为无效。
后补的借条哪种情况下无效

一、后补的借条哪种情况下无效

补签借款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便有可能视为无效:

1.如合同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抑或是背离社会公共道德规范,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此时所展开的民事法律行为将被判定为无效。

2.倘若补签的借款合同系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目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此类民事法律行为同样会被判定为无效。

比如来说,若补签的借款合同实则是为了逃避债务而事后伪造,或者是为了规避法律规定的债务追偿期限而签署,并且并无实际发生的借贷关系,那么这类借款合同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后补的借条有效吗

涉及后补借条的有效性问题,需要着重关注以下几点因素:

首先,补充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补充行为必须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

再次,补充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规范。在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后补借条即具备了合规性和有效性。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在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中涉及到违反法律所设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与公序良俗相背离之处,抑或是存在着故意串通以图损害第三人合法利益之行为,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这份合同是很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的。比如,若某种情况下为规避债务或逃避法定追偿期限而故意伪造的合同以及缺乏真实借贷关系基础的合同,通常都会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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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款及第一百五十四条款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均有可能导致借条被认定为无效:首先,若借款协议违反了国家制定的法律以及地方性的行政规章制度中的强制性规定,且此类违法行为已导致借据所代表的民事法律行为失去其有效性,那么根据以上法律条款,该份借条将被视为无效;其次,若借款协议背离了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也就是违反了公众的普遍认知和社会公共利益,从而使得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失去其有效性,那么同样依据上述法律条款,该份借条亦将被视为无效;最后,若借款协议是由行为人和相对人共同恶意串通,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目的而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根据上述法律条款,该份借条仍将被视为无效。举例来说,倘若借款协议是在存在欺诈、威胁或者利用对方处于不利地位等不正当手段的情况下签订的,并且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那么根据上述法律条款,该份借条都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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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最近做生意不是很顺,想找一下资金周转一下,请问民间借贷担保合同无效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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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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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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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二)哪些情况会导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在下列情形下,个人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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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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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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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怎么办
无效借贷合同如系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须返还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如果是非法所得,还将被收缴。
二、民间借贷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与银行借款合同相比,民间借贷合同主要有如下特征:
(一)民间借贷合同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企业(其他组织)之间
民间借贷以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为主,但不仅限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民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民间借贷一般来说数额不会太大,相互间也往往有着一定的信赖和帮助关系,手续也比较简便,有利于公民的生活和生产,所以除了个人之间的借贷以外,个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也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二)民间借贷合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
与银行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不同,民间借贷合同可以为有偿,也可以为无偿,这一点完全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自由约定。这是因为民间借贷合同往往是自然人之间的互相帮助性质的合同,出借人一般并不强调通过借贷给他人以获得利息,所以民间借贷合同可以为无偿合同。如当事人之间对借贷约定有利息的,则这种借贷合同就是有偿的。不过有偿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也不能完全随意约定,法律对此也有一定限制。
(三)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
银行借贷合同一般属于诺成性合同,而目前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民间借贷较多地发生在自然人之间,且大多是基于一定的帮助关系,无息的情况居多,借贷的形式也比较简单,因此对于个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应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只要出借人给了借款人钱就表示借贷关系发生。而自然人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合同,原则上应根据有偿与否而定。当然,如出借人口头承诺之后,因恶意而不交付出借物,或其承诺本身即含有欺诈、戏弄借款人之意,给借款人因相信合同可得实现而造成的损失,出借人仍应负缔约上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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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常具互助性质,当事人之间一般也有足够的信任关系,所以法律一般不要求其一律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特殊形式。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的民间借贷,都不必要求一定的形式。因为合同的本质在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只要双方具有充分的信任关系,当事人并未提出订立书面合同的,就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自愿。银行借款合同涉及到银行管理方面需要书面合同等作为账目依据,银行本身款项主要来自公众存款负有一定社会义务,所以需要特别规制。
以上就是民间借贷合同的特点以及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问题,虽然民间借贷合同不像银行借贷合同有着诸多要求,但也正是因为民间借贷合同的特点,使得民间借贷纠纷呈现出千变万化的特点,在这里建议借贷双方在签订借贷合同时咨询一下律师,尽量将借贷合同、借据借条等签的完善一些,如果出现纠纷也有个依据,否则很难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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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哪些情况下会无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借条什么情况下会无效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判决对方还钱,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判决对方还钱,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借条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借条什么情况下会无效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判决对方还钱,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判决对方还钱,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我表妹前段时间去进行专利变更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发明专利无效了,专利无效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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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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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下欠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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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朋友最近去问别人借钱来着,但是双方签订的合同法院不承认,请问借款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都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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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担保人有过错”,应指保证人明知合同无效而促成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过错。具体可概括为:
  
1、保证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之提供担保,从而使得债权人产生信赖,与债务人签订主合同;
  
2、担保人明知或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事由仍积极促成主合同的成立或为主合同的订立进行居间活动;
  
3、主合同内容上违法,保证合同与之同时订立,可以认定保证人对主合同的订立具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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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它是主合同无效的过错向担保人的延伸,是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按照民事责任的原理,担保人主观上有过错,又实施了无效的民事行为,并造成了损害后果,无疑担保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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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借钱的时候,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一般要求债务人是写张借条。随着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在借贷过程中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选择签订书面的借贷合同,那么民间借贷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呢,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又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人民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时间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可以视为具备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2、其他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 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哪些情况下,借条可能无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借条什么情况下会无效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判决对方还钱,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判决对方还钱,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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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公共利益体现了全体社会民员的最高利益,《合同法》第52条第4项同样规定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所以,借贷合同如果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为无效借贷,法律不予保护。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借贷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法》对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作了不同于《民法通则》的规定,即对于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才认定为无效合同。所以借贷合同也是如此,不过一般而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对仅有欺诈、胁迫情形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请求撤销或者变更合同来维护自己权益。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还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及民通意见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也就是说,此种情况下的借贷关系应当确认为无效借贷合同或者无效借贷行为,这也是借贷纠纷案件的一种特殊情况,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向其借款是用于赌博而仍然向其出借款项等。
五、因主体不适格导致借贷合同无效。在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中,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其中,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缺乏社会生活经验或因精神问题,不能认识自己行为的后果,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并取得权利和设定义务的资格,因而不能成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主体,他们所成立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实施。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民间借贷活动,应当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由其代理才能生效。
对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相互借款问题,虽无法律明文规定,但从现行司法解释规定来看,自然人作为出借方的,国家对此限制较少,除非属于企业非法集资行为。但是,企业作为借款人时,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有严格的限制,即使企业完全自愿对自然人借入或者借出,也都不得突破国家的限制,否则为无效。
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特点,借贷合同无效后,借贷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借款人返还借款;
2、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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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种情况下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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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实际上就是把经营权转卖给他人,也就是把把签认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给他人承担。这是一种常见的经营模式,在建筑行业、农村承包地等较为常见。那么这种经营模式在法律上合法吗?转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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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实际上就是把经营权转卖给他人,也就是把把签认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给他人承担。这是一种常见的经营模式,在建筑行业、农村承包地等较为常见。那么这种经营模式在法律上合法吗?转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如何?
三、农村承包地的转包
我国农业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也可以将农业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四、建筑工程的转包
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第19条规定,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无效,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招雇的人员受伤,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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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情况下立的遗嘱无效
1、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是受到了他人的胁迫、欺骗,从而订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是无效的。4、遗嘱中有内容被篡改的话,那么被篡改的部分无效。5、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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