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外地出车祸如何索赔
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能够做到“全国通赔”。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任何分支机构递交保险索赔单证,可以自由选择任何分支机构领取赔款,还可以自由选择取现、转账等各种获得赔款的方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二、在外地出车祸能回老家治疗吗
在遭遇交通事故而受伤之后,您有权利选择自行返回故乡进行治疗。但是,若经专业机构鉴定所受伤害未达到伤残等级,那么您有权向肇事方主张因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用、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贴及必要的营养补偿等费用。
然而,若交通事故使受害者致残,除了上述治疗费用之外,还需考虑到因残疾所引发的生活需求增加的费用以及因失去劳动能力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这些都应当由肇事方承担。具体而言,这其中可能涉及到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用,以及为恢复健康和继续治疗所需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用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挂靠机动车侵权责任】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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