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是增资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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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是。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
股权投资是增资吗

一、股权投资是增资吗

是。

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所以,股权投资其实是增资的方式之一。它具体可分为长期股权投资与短期股权投资。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增资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股权投资是什么意思

股权投资,其核心定义在于以参与或主导某一公司之经营运作为目标,通过投资购买该公司所发行之股票形式而实现。此类投资行为并不仅限于公开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还可发生于公司发起成立或募集资金设立阶段,抑或是在非公开场合实施的股权转让情形中。

股权投资通常以得以长期持有某公司股权作为设计初衷,最少要求一年以上的时间持有期,或者对于某个公司进行长期投资,期待通过此举管控被投资主体,或者具备向被投资单位施加大力影响力,再甚者便是通过与被投资单位构建紧密关联关系,以实现分散经营风险的策略目标。然而,倘若被投资单位经营表现不尽如人意,或者步入破产清算流程,那么身为股东的投资实体机构亦需承受与其相对应的投资损失。为此,股权投资普遍呈现出投资金额巨大,周期较长,风险程度较高,回报收益较丰厚等显著特征。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诚然。股权投资,即是透过投资行为获取所投资对象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权益,具体来讲就是企业(亦或个体)通过购买其他企业(包括计划上市或尚未上市的公司)的股票,或者采取货币资金、无形资产以及其他实物资产等方式,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其终极目的乃是追求更为丰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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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是增资吗
是。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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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权投资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权投资是否缴纳增值税,这需要看拿什么标的作为投资。 营改增以后,公司如果以不动产对外投资,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9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9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
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依据文件规定,投资入股取得的不动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意味着投资方以不动产投资时需要开具发票和负担销项税额,从而间接说明以不动产投资属于营改增后销售不动产税目的征税范围。  另外,深圳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指引(之一)
第一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作为投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问题: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营改增后是否缴纳增值税应该征收理由
一:财税〔2019〕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十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第十一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也就是说,对将不动产投资入股换取股权行为属于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行为征收增值税。投资需谨慎,现在的平台各种各样,比如像腾讯众创空间这种,可信度会高一点。积极响应和号召国家政策,为创业创新搭建新平台在选择这些平台时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免得被不良商家抓住机会,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理由
二:财税〔2019〕36号文件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
第四款“进项税额”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9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9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
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上述规定中“取得不动产”包括了接受投资入股的方式,也就是说对将不动产投资入股换取股权行为属于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行为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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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增资协议模板
丙方、丁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投资入股。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对H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释义第二条 增资扩股方案。第三条 新H公司股权结构。第四条 各方的责任与义务。第五条 投资到位期限。第六条 陈述、承诺及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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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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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是增资吗?增资的方式都有哪些?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即企业可以在损失发生年度一次性确认损失予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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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权投资收益交增值税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投资收益是否交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6〕2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五条,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根据以上所诉,需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股权投资的收益如何核算
股权投资大致可以分成成本法或权益法两种方法来进行核算:
1、成本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并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当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在账面价值上,一般保持不变,当然,追加、收回投资则排除在外。
2、权益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则要采用权益法来进行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要根据被投资单位当年净利润或净亏损,去负担相应自己那部分的份额,并以此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如何分配
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主要分成两大部分。
1、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
所谓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就是将投资退出的资金按出资比例,将出资优先返还给全部出资人,再按8%年化复利,优先分配给投资人。然后将优先分配后剩下的部分全部向GP分配,或者按比例在GP和所有投资人之间进行分配。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
LP提供绝大部分资金的同时,不参与基金投资和运作管理,GP则提供良好的投资管理与决策,实现基金盈利并获得投资报酬,LP则通过提供资金,最终获得投资回报。
股权投资收益账务处理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案例1说明】深圳金君洋实业有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和乙公司同为A集团的子公司。2×16年4月1日,金君洋公司出资银行存款10 000万元,取得了乙公司80%的股权,当日乙公司在其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5 000万元。金君洋公司在合并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的贷方期初余额为1 500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
【账务处理】金君洋公司购买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 000万
贷:银行存款 10 000万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 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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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新增股权投资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什么是新增股权投资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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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什么是股权投资成本的增加?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怎么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
(1)核算的范围首先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或者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核算的方法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投资单位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不作账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净利润是在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前还是接受投资后实现的。
2、权益法
(1)核算的范围首先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或者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核算的方法采用权益法时,投资单位取得投资时应该将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所享份额(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比较,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增加的原因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是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进行初始计量确定的,取决于哪种长期股权投资形式。入账价值的金额是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确定的,取决于后续计量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一般来说,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就是其初始投资成本,只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即权益法下,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应该先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和入账价值的金额可能相等也可能不相等:初始投资成本就是投资企业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税费,入账价值则是投资当天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金额。
四、如何避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增加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股权投资收益是否交增值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投资, 营改增后应缴纳增值税。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一) 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四)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根据财税〔2020〕2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五条,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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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股权投资是什么意思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新增股权投资是什么意思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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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权投资收益是否交增值税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投资收益是否交增值税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投资收益是否交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6〕2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五条,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根据以上所诉,需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股权投资的收益如何核算
股权投资大致可以分成成本法或权益法两种方法来进行核算:
1、成本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并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当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在账面价值上,一般保持不变,当然,追加、收回投资则排除在外。
2、权益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则要采用权益法来进行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要根据被投资单位当年净利润或净亏损,去负担相应自己那部分的份额,并以此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如何分配
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主要分成两大部分。
1、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
所谓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就是将投资退出的资金按出资比例,将出资优先返还给全部出资人,再按8%年化复利,优先分配给投资人。然后将优先分配后剩下的部分全部向GP分配,或者按比例在GP和所有投资人之间进行分配。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
LP提供绝大部分资金的同时,不参与基金投资和运作管理,GP则提供良好的投资管理与决策,实现基金盈利并获得投资报酬,LP则通过提供资金,最终获得投资回报。
股权投资收益账务处理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案例1说明】深圳金君洋实业有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和乙公司同为A集团的子公司。2×16年4月1日,金君洋公司出资银行存款10 000万元,取得了乙公司80%的股权,当日乙公司在其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5 000万元。金君洋公司在合并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的贷方期初余额为1 500万元。(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
【账务处理】金君洋公司购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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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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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一) 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四)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根据财税〔2020〕2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五条,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我在家一天无所事事,就想起买股票。前些年投资买了一些股票,所以我想问的问题是控股股东继续增持这问题是如何规定的?求相关人员为我帮助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中国的A股分为两种,一种叫资金市,一种叫政策市。国家出什么政策,对应的板块和概念就会随之大涨,这叫“政策市”;市场主力资金运作哪个板块个股,哪个板块个股大涨,这就是“资金市”。 只要懂得跟随这两个原则,炒股就能比较顺利。其实就是知道国家政策,在这个信息时代,只要随便翻一翻市场评论,当前政策扶持什么板块、市场热点在哪些题材、正在热炒的是哪些概念,就能一目了然了。 没有无缘无故的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跌,很多朋友买股票都是看这个股的走势如何,但是走势仅仅是一种外在的体现,我们需要知道的是他为什么涨,为什么跌。
二、要学会长远分析
所谓长远分析,其实就是了解国家政策的发展方向,例如前段时间的可燃冰,例如现在的新能源行业,都是未来必定发展的。可能这样说你们很难理解,举几个例子:当我看见霞客环保涨停板,立即就想到是国家治理雾霾的消息刺激,看见招商证券涨停板,马上明白是暂停IPO带来的利好,后来国家设立“上海自贸区”我马上知道这是国家战略,行情力度绝对可以期待,我向朋友们推荐了上海物贸,浦东金桥,后来都收获满满的涨停板,当国家设立“东海识别区”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告诉朋友,密切关注航天长峰,中国卫星等几只军工股票,后来都涨停了。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我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我能及时抓住新闻,并且有较高的敏感度,这都是因为我长时间的了解和研究国家政策对股市的影响。但是也有朋友问我,虽然我抓股抓的准,但是怎么可能准确率这么高呢?
三、要适当借助工具
没错,我又不是国家领导人班子,我怎么可能每次跟风口都准。所以我借助了操盘工具,工具有强大而复杂的数据分析,比人分析的要精准,而且现在的工具带有“一键看涨停”“买卖提示”等功能。有时候新手不会分析,不会找涨势旺盛的股,那用工具看提示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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