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中存在刑事案件怎么办
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
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
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
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或者有牵连关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经济犯罪嫌疑,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中止诉讼、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或者中止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的;
(二)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
(三)公安机关认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并将立案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及相关案件材料复印件抄送正在审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并说明立案理由,同时通报与办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在侦查过程中,不得妨碍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民事诉讼中第三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1.对于原告及被告所涉及的诉讼标的持有独立请求权的观点,或者其可能因案件的处理结果而在法律层面遭受利害关系。
2.须在诉讼程序启动之后,且在案件审理结束之前加入到诉讼中来。
3.第三方人士应为案件中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关于此问题,我们应以个案为基础进行综合考虑,而通常所遵循的处理原则是“刑事优先于民事”。在刑事自助案件中,若当事人未对被告提起控诉,那么法院仍然会依据民事法律准绳来审理其民事请求;倘若原告希望对被告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附带提出诉讼请求,此时便可将该案件移交至刑事法庭进行细致审理和判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