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几天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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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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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六项中的至少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是当天提出第二天就可以解除,如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当场提出当场解除。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几天

一、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几天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六项中的至少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是当天提出第二天就可以解除,如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当场提出当场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若劳动者因受逼迫而辞去当前工作,可转请用人单位继续签署并执行原劳动合同。如遇原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劳动者无意愿继续履行之情况,劳动关系可依法强制终止,并请求用人单位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数额,赔偿相应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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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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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是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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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规定,工资性收人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应包括住房补贴和手机通讯费。因为住房补贴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福利而不是其应得的工资性收人,而手机通讯费未以津贴的形式发放给职工,而是按规定予以报销的,这说明单位没有将它列人工资支付总额。同时,经济补偿金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性收入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应发工资为准,即实际工资性收人是扣除社会保险金、公积金、税收之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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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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