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资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
全资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的股份占子公司的100%。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
如果全资子公司违法经营,但经调查与母公司无关,那么母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全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可以独立担责。
但是,如果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做了担保,那么就要负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二、全资子公司注销母公司账务处理如何进行
当全资子公司办理注销手续后,该子公司即失去了继续经营所必需的特征,母公司在其权益方面亦会受到相应的约束。为此,母公司有必要对收回的款项与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是否存在差异进行审慎评估,并据此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其次,若出现资产减值情况,母公司需按照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再者,若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降至零,且当时协议中明确规定母公司须承担追索责任,则母公司还需确认或有负债。待到子公司清算工作全部结束之后,母公司还需依据实际回收的投资或承担的追索债务,终止确认股权投资及减值准备,最终将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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