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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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无效;2、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一、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无效;

2、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主体违法

当事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证人资格不合法;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5、客体违法。

抵押财产是法律禁止的;

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遗失物

6、内容违法。

债权人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扣担保的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担保合同无效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三百八十八条明确界定,担保合同乃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之从属关系,表明担保合同之效力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为依托。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亦随之失效,除非法律另有明文规定。若担保合同无效,依该法条所述,借款合同(即主债权债务合同)之效力不受担保合同无效之影响。除非有其他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因担保合同无效而无效,否则借款合同仍应保持其有效性。因此,担保合同无效并不会直接影响到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其自身的条款与条件,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非存在其他导致借款合同无效的因素,例如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同当事人缺乏行为能力等,在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借款合同通常仍将维持其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关于担保合同无效的几点情形详细阐述如下:首先,倘若国家机关或者是以公益为宗旨的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在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提供担保,那么此种担保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其次,如果董事或经理以公司的资产作为其所在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的担保,那么这种担保合同也会被视为无效;最后,若以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立担保,那么此类担保合同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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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担保人违反此类法定义务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相对方有权依据合同法之规定请求有过错的担保人赔偿其损失。此时,担保人的过错并非因主合同的无效而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而是担保人在签订、履行担保合同过程中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若担保人在担保合同缔约过程中履行了通知、协助等法定义务,主观上不存在明知主合同无效的过错,则不承担主合同无效所引发的民事赔偿责任。
  实际上,保证人作为主合同债务的辅助人,在主合同无效时其承担的缔约过错责任属于补充性的责任,而不是连带性的责任,因此,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因具有过错而承担的是缔约上的责任,即因缔约担保合同时主观上有过错而引发的民事责任,而非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二、担保人有过错的界定
  所谓“担保人有过错”,应指保证人明知合同无效而促成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过错。具体可概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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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合同内容上违法,保证合同与之同时订立,可以认定保证人对主合同的订立具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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