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上写了租三年租客突然要提前退租怎么办
若合同有明确交代租房期间中途退房之相关事宜者,应遵循该条款规定。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如下:“签约期间内,如乙方欲提前终止租赁合约,应当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按照当月租金数额的百分之两百,支付违约金。在此基础上,甲方亦须将未使用部分的租金退还给乙方。”而在此种情况下,便应该严格遵照合同所载内容予以实施;
若合同中未有对此事项作具体要求者,承租方和出租方可就房屋租赁过程中的中途退租及剩余租金返还事宜进行平等协商,妥善处理争议。在双方共同商议且达成共识之后,则按所达成的约定来履行各自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上写了违约金就一定要付吗
尽管有约定违约金,并不意味着需要全额支付。
实际上,要求支付违约金的前提条件是合同签订方出现违约行为。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若双方同意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应支付对方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赔偿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的计算方式。
若违约金过低或过高,法院或仲裁机关有权依请求进行增减调整。
此外,若约定了延迟执行的违约金,即使违约方已支付,仍需继续履行未完成的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合同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过分低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减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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