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扣员工提成合法吗
公司无理扣减员工提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企业不得擅自对员工薪酬中的提成分项进行扣减。
如若企业未依规给予充分理由而擅自扣除员工薪资,那么被扣除方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
然而,如果是由于员工自身违规行为导致公司依照已经合法制定、公布且事先公示在全体员工面前的规章制度来执行罚金措施,则这一扣除行为在形式上是合理的,但是所扣除的金额必须低于该员工当月工资总额的20%。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若公司未经授权地擅自扣除员工薪资待遇,员工便有权利解除双方签署的劳务协议,同时有权向该公司提出索赔请求。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须结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任职的时长,每满一年则需按照损失的一个月份的工资基准予以赔偿。
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已超过或接近一年,但未达到整年,应按照一整年来计算经济补偿金数额;
反之,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足六个月,便只能获得半个月工资额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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