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女儿还能争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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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产已转给儿子,女儿无继承权。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无遗嘱则子女平分。遗产仅指父母去世时个人合法财产,已赠或售出的不计入。需注意的是,遗产分配应遵循法律,并尊重父母的意愿。
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女儿还能争吗

一、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女儿还能争吗

已将房产成功转让给儿子后,该房产便不再具备女儿的继承权利。若父母在生前有所嘱咐并已留下遗嘱,则应优先按照遗嘱所规定的方式进行遗产的分配;若未立遗嘱,依据法律规定,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可酌情平均分配或通过协商达成遗产分割协议。需要注意的是,遗产仅限于父母离世时仍归他们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在离世之前赠与他人或售出的部分,则不被视为遗产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老人把房子留给孙子的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我们在这里提醒您,如果您希望在遗嘱中明确表达将房产遗赠给孙子作为遗产继承的话,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成立的法定条件,也就是所谓的“遗嘱能力”。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只有完全拥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资格哦。

其次,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任何在受到威逼、欺诈等不平等情况下被迫签署的遗嘱以及被恶意伪造的遗嘱,都将被视为无效遗嘱;

当遗嘱被篡改时,篡改掉的部分会被判定为无效。

接下来,遗嘱的文字表述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也就是说,遗嘱人不能通过遗嘱剥夺或者降低法定继承人中的弱势群体,如年老体衰且无经济收入者的继承权利及继承份额。

最后,我们得再次强调遗嘱的形式必须合规合理。

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有效的遗嘱形式共有五种,分别是公正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录音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在房产已经转让至其子名下之际,女儿无享有的继承权利。针对遗嘱的情形,遵从遗嘱中的具体分配方案;若未留遗嘱,则由子女平均分配。此处所提及的遗产仅限于父母离世之时,其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部分,已赠与他人或者出售的部分均不包含在内。值得强调的是,遗产分配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充分尊重父母生前的意愿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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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想离婚,请问我不想把女儿交给男方,怎么争取女儿的
[律师回复] 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来看,本着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一般归母亲,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可以判决男方抚养。对于2到8周岁的子女,法官主要考虑平时谁对孩子照顾更多,目前跟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一方是否有不良嗜好,双方的教育背景等因素综合考虑。8周岁以上的子女,主要看孩子的意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已满两周岁,夫妻一方有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已经丧失生育能力,或者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法官可以对其优先考虑。
所以,从以上规定来看,只要子女已经年满两周岁,男方并没有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法官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总的原则仍然是看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我不想把我女儿给男方,怎么样才能争到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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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父母立下遗嘱把所有财产给儿子,女儿有什么办法争取自己的利益?
[律师回复]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需要说明遗产的具体范围的,如果只说所有财产,继承时对于具体财产内容模糊不清,容易导致不必要的财产纠纷,因此,遗嘱中,最好对财产的具体范围表示清楚。
立遗嘱时要把个人所有的财产最好写清楚详细。越详细越好。否则到时候遗嘱继承人拿着遗嘱去领取财产的时候,会造成很多的麻烦。因为遗嘱生效的时候,立遗嘱人已经去世了,如果立遗嘱人没有将自己都有哪些合法财产写清楚或者告知继承人,那么继承人调查起来是相当困难的。甚至有可能导致约定不清而导致遗嘱无效。所以既然要立遗嘱,就一定要把自己的财产写清楚,特别是对于财产种类比较多,比较复杂的,建议要单写一个财产清单,把每一笔财产的归属银行,账号,金额,以及财产的标的,和种类,都写清楚,这样便于继承人到时候查找。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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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请问我不想把女儿给男方,怎么争夺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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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要回儿子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争取要回儿子抚养权问题解答如下, 争取要回儿子。我国新《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间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那么要怎样争取要回儿子抚养权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方面的差距,比如,尤其是思想品质方面,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非常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儿子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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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争取儿女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作为孩子母亲,如何积极主动争取子女抚养权 如果您是孩子的母亲,应当证明的方向和收集的证据有以下方面: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意见要随母亲生活的。 (二)作为孩子父亲,如何积极主动争取子女抚养权 如果您是孩子的父亲,应当证明的方向和收集的证据有以下方面: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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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把财产转移给儿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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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争取儿子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争取儿子抚养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时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
会考虑双方的工作性质、工作稳定性、经济状况等因素,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归谁抚养,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收集证据。
(一)双方基本条件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可以对孩子学习方面进行指导。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
这一点相当重要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
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
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争取要回儿子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争取要回儿子抚养权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以下内容。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 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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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争取儿子抚养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时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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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
这一点相当重要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
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
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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