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非婚生子女应享有等同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益,且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其进行伤害及歧视行为。
如有未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则需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或者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
通常情况下,离婚后针对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需持续至其成长至十八周岁成年之际。
然而,若孩子已年满十八周岁并仍在接受高中以下阶段的教育,或者尚无独立生活的能力,那么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延续支付抚养费用直至此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未婚生子,分手应该如何处理
在未依法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双方之间并不存在法定婚姻关系,因此在决定结束这种关系时,并无法律要求必须办理离婚手续。
然而,如涉及到孩子的抚养事宜,若是双方能独立自主地协商并达成共识,则应依照相关规定和协议执行;
对于无法协商解决或者意见不统一的情况,则交由法庭依据“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这一基本原则,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公正的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