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一些问题
1.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必须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并且,应当注意试用期的期限是否符合法定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和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一些问题
当劳动者与雇佣方达成劳动合约之际,以下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签署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法定职责;
如若用人单位未能在与员工建立劳务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或凡在员工工作满一年但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需向员工每月额外支付两倍工资,且须与该等员工重新商定并完善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用人单位对于员工提供社会保障的元素至关重要,因此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在员工正式开始工作后的三十天之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为雇员完成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再次,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领取的薪资不应低于其所在单位同种职位所设定的最低档次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亦或是不能低于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且还必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水准。
另外,还应注意证明所设试用期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