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上关于贪污有何规定
关于贪污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在我国《刑法》的第382条款以及第383条款中,对于如何裁决与量刑贪污罪做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
这里将提到的是,若为国家工作人员或者被委任负责管理国有金额的特定群体,倘若他们利用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性,实施了侵吞、盗窃、欺诈及其它非法途径占有公共资金的行为,那么这种现象就被认定为贪污行径。
针对贪污行为的具体判罚,则需要考虑贪污数额以及情节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贪污数额相对较大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需支付罚金作为罚金。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法律上关于父债子还一说是否有依据
在法律制度中,并无明确规定儿子或女儿需承担其父亲或母亲的债务责任,即所谓的“父债子还”原则。
然而,法律的确存在着一些前提条件,若这些条件得以满足,那么子女在某些情况下确实需要代替其父母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
反之,则无需负担任何还款责任。
以下是子女可能需要承担代替父母还款任务的具体情况:
1.当父母双亲离世,他们所留下的财产被子女作为遗产继承时,为了确保继承程序的公正性,子女需要在继承的财产价值范围内,以等值来偿还父母曾经未完成的债务。
这也就是说,在分配遗产之前,继承人需优先将自己本身所欠的所有债务还清,剩余的部分才能进行遗产的分配。
2.如果子女接受了父母有意赠予的财产,甚至导致因这款财产而产生的债务使父母无法偿还他们原本的债务的话,那么相应的,子女也需要通过偿还那些难以偿还的债务来解决问题。
3.另一种情况在于,如果父母为了整个家庭的日常生活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这种性质的债务并不应被视为父母个人的经济负债,而是属于全家包含人们在内的共同负债范畴,因此,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员都应对此承担共同还款的责任。
4.再者,若子女未能尽到赡养的应有义务,迫使父母为了维持基本生计被迫对外举债,那么无论这个债务相较于父母的遗产大小如何,针对这个债务的偿还义务,子女都是需要承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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