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生效后双方都未实际履行会有效吗
合同生效后双方都未实际履行法律效力还是有的,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好自己相应的职责,可以协商解除这个合同。
同时,要看具体合同条款来进行判断,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一般是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如果无法证明其不履行有免责事由,会构成违约。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旦合同到达终止时间,可以自然终止,但一般不会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
如果是同时履行,双方都没有履行,可能导致双方违约,按照违约条款确认各自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生效后又签订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自合同正式签署之日起,如在其各项条款中并无明确规定的事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进一步修订和补充。
这种补充协议主要是针对某部分合同中的规定进行适当的修改、补充或者删减,因此它与原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应。
对于合同双方来说,这种补充协议具有不可忽视的约束力,甚至有时补充协议的约定内容会优先于原有的合同内容。
缘由在于,补充协议正是为了应对原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所面临的新的挑战或者存在的漏洞等问题所作出的新约定。
通常情况下,我们都会在合同尾部添加这样一句话“本合同未涉及到的内容,若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应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
此份补充协议将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权威”。
假使原有的协议并没有对此类事项做出特别的规定,那么经过双方平等协商并签署的补充协议便能够拥有与原协议相仿的法律影响力。
实际上,从实践角度来看,补充协议的有效性往往超越了原有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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