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保户如何规避房产查验
我们想告知您,作为低保户,您需要了解到政府会对您的房产情况进行审查。
低保户,这是针对那些家庭成员存在严重残障或疾病导致劳动力丧失,需要依靠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才能维系日常生活的家庭。
他们所拥有的房产价值或收入显著低于当地的低保标准,这类人群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大类群体上:
1.没有经济来源,丧失劳动能力,也缺乏法定的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正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是救济期满仍然没能找到合适工作,且家庭每月平均收入仍远低于本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
3.作为有在职员工的家庭,在领取薪水或最低薪资,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之后,如果家庭每位成员的平均每月收入仍低于本城市低保标准,那么就可以申请成为低保户;
4.除上述几类之外,其他所有家庭每位成员的平均每月收入都低于本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但请注意,以下六种情形之一,将被视为不符合农村低保待遇申请条件:
1.过去三年中,因为购买、建造、装修或简单修复住屋产生的经济压力过大(因拆迁而购置、建造房屋并且进行适度装修的情形除外);
2.贪图享乐,有自己的承包土地却并不亲自耕种;
3.家庭成员中有参与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甚至进行高额消遣娱乐活动的成员;
4.家中拥有超出基本生活需求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侈品、贵重饰品等);
5.家庭生活水平过高,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
6.通过欺诈手段获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同样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资格。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二、低保户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居住在本地具有永久居留权的居民,只要他们所居住的家庭中每位家庭成员的年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区设定的低保标准,而且他们家庭的财务状况也符合所在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那么就有资格向政府提出低保的申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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