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销户未结算多久到账
注销公积金账户并进行提取,3个月内会到职工公积金联名卡所在的银行账户内。
携带以下4样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2.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一式四联,加盖财务章;
4.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公积金销户未结算多久到账
在进行公积金销户且未完成结算的情况下,通常需要等待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才能获得相应款项。
当员工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了销户提取的申请之后,公积金中心会对其进行详细的审查和受理,此时员工的公积金就处于未结算的特定状态之中。
在接下来的一周左右时间内,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将负责将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金及利息余额汇入到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公积金到账时间是3个工作日。相关部门审核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通过后汇款到个人账户,公积金提现后的第4个工作日可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如未到账可以电话进行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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