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被判刑三年怎么办
按规定,孕妇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以被刑事拘留及判处相应刑罚。
但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怀孕女性,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会被宣告缓刑。
如果被宣告缓刑,那就需要遵守下面的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要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不过,如果是被判处监禁,孕妇也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申请监外执行的,你需要知道谁决定。
按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不过,需要注意地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孕妇被判刑三年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人均不得凌驾于法之上,包括孕妇在内。
当孕妇涉及到刑事案件中,将有可能面临着触犯刑法并产生个人刑事责任的情况,可能还会遭受到刑事拘留甚至被判处相应的刑罚视为惩罚。
然而,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怀孕妇女,若符合特定条件,则有可能被缓刑宣判。
如果获得了缓刑的裁决,那么她们必须遵守以下严格规定以保自身安全和社会秩序:
1.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度,积极接受有针对性的监督;
2.需要按照监管机构所制定的各项规定报告个人的行为活动情况;
3.严格遵守监管机构关于会客的规定;
4.如果想要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或者改变居住地点,都需要向监管机构报备并得到其同意。
应当指出的是,若孕妇被判处监禁,在此特殊情况下仍可提出申请实行暂予监外执行。
至于如何提出这样的申请,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重要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交付执行缓刑之前,暂予监外执行具体应由交付执行该决定的人民法院来做出;
而在交付执行之后,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应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然后报至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审批。
当然,我们还要格外理解和把握的一点就是,如果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非法途径如贿赂等手段企图获取暂予监外执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在监外执行的时间并不算作其实际执行刑期的部分。
而且,妇女怀胎半年之内虽给予取保候审特别宽松处理,但如果违反应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无故离开所居住的处所以便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亦构成犯罪,将以脱逃罪论处。
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若罪犯发生逃脱事件的,逃亡的这段时间不计算在已判决的刑期中。
《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