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人借款无借条不还怎么办
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要想办法取得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其他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
借条是非常重要的债权凭证,属于书证,在很多情况下是借款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但是借条不是证明借款关系的唯一证据。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往来短信的内容、证人证言等证据形成证据链来证实借款关系存在。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私人借款无力偿还怎么办
1、关于欠款未偿付的问题,我们可以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制定出分期还款计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确规定,负有债务之人有义务对债务进行全额清偿。
在特殊情况下,若债务人暂无能力履行偿债义务,在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定后,可分阶段逐步完成偿债责任。
若债务人具备偿债能力却有意拒绝偿债,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强制其履行偿债义务。
因此,债务人必须承担起偿还债务的法律责任是毋庸置疑的;
2、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主要分为两种类型:
一类是暂时性的无力偿付。
在此情况下,债务人应与债权人商定分期还款计划。
另一类则是永久性的无力偿付。
若是出现此类状况,那么债务人仅能以其个人现有的全部财产为限,履行偿债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