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员工被辞退有补偿吗
有。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企业员工被辞退应得哪些补偿
1.企业若无正当理由而辞退员工,需向该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劳动合同时限届满之际,企业决定终止与员工的劳务关系,必须给予其适当的经济补偿金;
3.若是由于企业面临经济困境导致的经营规模缩减,不得不解雇部分员工时,也应该向受到影响的劳动者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金;
4.倘若员工严重违反了所在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情节恶劣,企业有权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5.在试用期内,若企业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予以解聘,同样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确实如此。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劳动者在当前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即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若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了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将这一年视为完整的一年进行计算;而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未达到六个月,那么就会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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