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故意犯罪怎么判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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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聚众斗殴罪中,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如果情节较轻,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如果多次参与、人数较多、规模较大且影响恶劣,或者在公共场所等导致秩序混乱,或者使用器械等,首要分子等参与者可能会被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这些人的犯罪故意通常表现为轻视法规和社会公德,为了追求刺激或显示威风等。
聚众斗殴罪故意犯罪怎么判

一、聚众斗殴罪故意犯罪怎么判

在聚众斗殴罪中所涉及到的故意犯罪方面,对于首要分子以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对于那些多次进行聚众斗殴,多次人数众多且规模较大并对社会产生了恶劣影响,或者是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上进行聚众斗殴导致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甚至是持有武器进行聚众斗殴等情况的,对于首要分子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在聚众斗殴的犯罪故意中,通常表现出公开藐视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意图通过聚众斗殴的行为来寻求刺激或者展示自己的威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系投案自首怎么量刑

参与群体斗殴的人员中,那些在角色上起主要作用的首要分子,以及其他积极参与此次事件的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惩罚;

倘若情节恶劣,上述人群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面对此类情况,一般的参与者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若有犯罪事实的人能主动投案自首并供述相关事实,他们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从宽处理。

在具体评估时,应当根据犯罪行为的轻重程度进行综合考虑。

如犯罪行为较为轻微,或许能够获得免于刑事追究的宽大待遇。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聚众斗殴罪律师辩护要点有哪些

聚众斗殴罪中,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一般判三年以下刑、拘或管。若多次、人多规模大且影响恶劣,或在公共场所等致秩序混乱,或持械,首要分子等会判三到十年。其犯罪故意常表现为藐视法规公德,为寻求刺激或显威风等。

四、聚众斗殴罪故意犯罪量刑标准有几种

关于聚众斗殴罪的律师辩护策略,一般涵盖以下关键环节:首先,犯罪主体问题至关重要,其中涉及被告人是否已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以及其是否存在诸如精神障碍等可能影响其责任能力的因素。其次,在犯罪主观方面,辩护律师需要深入剖析被告人是否具备聚众斗殴的故意,以及是否存在被诱骗、胁迫等可能影响其主观心态的情节。再次,在客观方面,辩护律师应仔细审查所有相关证据,以确定它们是否足以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行,这其中包括了斗殴的起因、参与程度、以及所产生的实际结果等多个方面的要素。另外,律师在辩护过程中也应该关注到事件的社会危害性,例如被告人是否属于初次犯罪或者偶然犯罪,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积极表现,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之后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等,这些因素均有可能成为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考虑因素。与此同时,辩护律师还应当审慎评估事件中是否存在正当防卫违法阻却事由。总而言之,辩护律师需要全面分析事件中的所有证据和事实,以期为被告人争取到最为有利的辩护结果。

聚众斗殴罪中,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一般判三年以下刑、拘或管。若多次、人多规模大且影响恶劣,或在公共场所等致秩序混乱,或持械,首要分子等会判三到十年。其犯罪故意常表现为藐视法规公德,为寻求刺激或显威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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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聚众斗殴主犯怎么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聚众斗殴主犯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罪量刑: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聚众斗殴情节一般的,在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聚众斗殴双方参与人数达到五人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4)聚众斗殴二次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聚众斗殴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年六个月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严重程度、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 一,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4)聚众斗殴单方人数超过十人,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聚众斗殴次数超过三次,每增加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造成公私财物较大损失的; (3)聚众斗殴带有性质的;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5.被害人同时有多处不同程度伤情的,被害人数的刑罚增加量按照最重伤情一人计算。
累犯聚众斗殴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累犯聚众斗殴怎么判刑 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除外。 【案例】 网吧好友的偶然相遇,再平常不过的一次见面打招呼,却引发一场不可收拾的斗殴。近日,杜集区人民对一起聚众斗殴案进行宣判,判处方龙犯聚众斗殴罪,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9月20日21时许,同案人满兵、张波(二人已判刑)与大鹏一起酒后来到矿山集某网吧寻找曾经殴打过大鹏的“乐乐”,准备教训“乐乐”一顿。此时正在上网的小硕见到大鹏进来后,因互相熟悉,小硕便拍了大鹏头部一下当做打招呼,满兵以为小硕就是“乐乐”,上去就打小硕。 大鹏劝阻满兵,并告诉满兵“小硕不是乐乐”。满兵不顾劝阻依旧对小硕进行殴打,后被网吧工作人员阻止。被打的小硕给其表哥海洋打电话说自己被打,海洋赶到网吧与满兵发生打斗,后被人拉开。满兵心不甘,为了报复,便打电话告诉张波,让他纠集被告人方龙等人来打架。不一会,在该网吧北侧的路边,方龙等人持菜刀和剪刀将在路边说话的被害人海洋等5人砍伤,小硕在逃避追砍过程中摔倒,导致其右肱骨远端骨折,后方龙等人离开现场。经鉴定,其中两名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微伤。9月15日,方龙到市公安局杜集分局张庄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另查明,被告人方龙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7年6月29日被杜集区人民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系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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