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只办一次吗
关于取保候审,您可能存在误解,实际上它并非仅能办理一次。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只要满足特定条件,均可进行多轮取保候审的申请。
具体来说,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相关司法机构针对未被逮捕过或是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避免他们逃脱调查、起诉及审判,会依法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是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4)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是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取保候审,您或许有所误解。它并非一次性的措施,而是在刑事诉讼的各阶段,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均有权申请。这意味着,当案件需要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申请可以多次进行,以确保程序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应正确理解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和条件,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
二、取保候审只有律师才能做吗
事实上,取保候审并不单单只由律师来完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们每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都有权利向法庭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这表明,除了律师外,其他人也完全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简单来说,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用以确保未被逮捕或拘留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侦查、庭审过程中不会逃跑或影响司法公正,通过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担保书以保证随传随到,并因此不再进行羁押或暂时解除对其的羁押。
此外,取保候审的适用通常针对那些罪行相对轻微,不需进入监禁状态,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换句话说,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要素,申请人便可行使这项权利,如此类推。
比如,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用取保候审手段既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那么这样的情况下,他们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希望我的解释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只要不再犯会收监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能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事例经过法院的全面审查之后,判断其犯罪情节轻微,且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或根本不构成犯罪的,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由公安机关将人员重新收押监狱服刑的。然而,若是在此阶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违背了法律规定,例如未经过许可擅自从居住地市、区逃离现场,或者试图对证人进行恐吓以干扰证言提供等行为,都有可能遭到刑事诉讼程序的中止,即取消原本获得的取保候审资格,进而被警方重新收押入狱。此外,若法官依据事实和证据判决被告人应受到真正的刑法处罚,他们同样有权决定采取适当的措施将犯罪分子送交监狱服刑。因此,取保候审并非定罪量刑的终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需持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努力与司法机关共同协作完成事例处理工作。
关于取保候审,您或许有所误解。它并非一次性的措施,而是在刑事诉讼的各阶段,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均有权申请。这意味着,当案件需要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申请可以多次进行,以确保程序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应正确理解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和条件,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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