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怎么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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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要是有人犯了非法拘禁罪,那这罪可就不轻啦!如果在拘禁过程中,还对被害人进行了殴打、侮辱,或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来实施这个犯罪行为,又或者是因为拘禁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那处罚就更重了!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还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必须依法严惩,绝不手软!
非法拘禁罪怎么从重处罚

一、非法拘禁罪怎么从重处罚

刑事法律实践中,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应予从重处罚的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在拘禁过程中有故意伤害侮辱他人行为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应从严惩处);

2.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期间非法拘禁他人的犯罪行为

根据现有的刑事法律条款,对于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罚。若在拘禁过程中有故意伤害或侮辱他人行为的,则应从重处罚。对于前述罪行,如果导致受害者重伤的,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而如果导致受害者死亡的,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在拘禁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致使他人伤残甚至死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3.为了追讨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也将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4.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期间犯有前述三种罪行的,同样将按照前述条款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刑事法律实践中,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殴打、侮辱被害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以及拘禁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等。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人身自由,还造成了严重后果,应依法从严惩处。

二、非法拘禁罪构成要件

非法拘禁罪作为一种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危害社会秩序安全的犯罪行为,其主要是通过采取拘谨、监禁、隔离或其他强制性手段来恶意限制或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一)从犯罪客体的角度来看,本罪的受害者主要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也就是说,他人在法律范围内拥有自主控制自身肢体运动及活动的权利,而这一权利恰恰是被非法拘禁罪所侵犯的核心内容。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非法拘禁罪涉及到的具体受害人群,包括所有依法享有基本人身权利的自然人。

(二)在客观要件上,本罪表现出明显的行为特点就是行为人必须采取拘禁或其他强制性的行为方式,对他人进行非法的人身自由剥夺。

(三)关于主体要件,本罪的实施主体并不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普通百姓同样有可能触犯此罪。

(四)在于犯罪主观要件层面,本罪体现出行为人的明确故意,且犯罪动机往往是为了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

需要强调的是,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情况均不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非法拘禁罪山东省量刑标准是多少

在中国山东省境内,对于非法拘禁罪行的判刑标准主要依据犯罪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判定。一般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若存在殴打及侮辱等恶劣情节,则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进行相应的从重处罚。若是非法拘禁导致被拘禁者重伤,那么判刑幅度将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倘若非法拘禁涉及到他人的死亡事件,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而对于国家级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而涉及非法拘禁罪行的事例,同样需依法进行从重处罚。在实际量刑过程中,会综合考虑非法拘禁所持续的时间、采用的手段水平高低、是否引发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以及其他相关的重要因素。举例来说,若拘禁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或者多次施行非法拘禁,都将导致刑期的加重。

在刑事法律实践中,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殴打、侮辱被害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以及拘禁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等。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人身自由,还造成了严重后果,应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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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情况下,以下这类人可以认定为主犯:
1、起意者。一般来说,共同犯罪中,犯意的发起者并且参与犯罪实施的,往往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2、犯罪的纠集者。在参与共同犯罪的人中,每个人参与的主动程度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这往往表现在纠集与被纠集的关系上,而犯罪的纠集者一般都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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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具体实施犯罪中处于被支配地位;
(3)没有实行犯罪中的一些关键重要情节,对犯罪结果所起的作用较小;
(4)经济犯罪中,不能主持分赃或者分得赃物较少。
2、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即帮助犯。所谓帮助犯是针对实行犯而言的,是指没有直接实施某一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为犯罪创造了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起辅助作用的从犯,一般有这样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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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共同犯罪行为事先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
处罚: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具有科学根据。
从犯的种类有哪些
从犯有“起次要作用”和起“辅助作用”两种。
1、起次要作用的从犯,是指直接参与了共同犯罪,但在犯罪活动中依附于主犯、听命于主犯、受主犯差遣、调动、指挥,在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中,或者参与了犯罪的全过程或者参与了部分犯罪过程,对犯罪活动起次要作用和责任的罪犯。
2、起辅助作用的从犯,是指没有直接参与共同犯罪,但在犯罪过程中为主犯提供情况、准备工具、创造条件、指认被害人或者帮助其逃避、窝赃、销赃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非法拘禁与合法拘捕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非法拘禁与合法拘捕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如:一般的超时限报捕、批捕;未及时办理、出示拘留、逮捕证;未依法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未先办理延期手续而超期羁押人犯的等,都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各种客观因素造成错拘、错捕的,也不构成犯罪。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拘禁罪中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例如,将妇女洗澡时的换洗衣服拿走,使其基于羞耻心无法走出浴室的行为,就是无形的方法。
二、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仅限于“利用职权”的情形;没有利用职权的,不得从重处罚。另外,应当注意,行为人非法拘禁具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在更大幅度上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三)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四)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五)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六)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七)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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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从犯量刑多少?
非法拘禁从犯量刑是在主犯的量刑标准的情况之下,从轻、减轻或者赦免出处罚,一般情况下如果说是有非法拘禁行为,就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追究责任。非法拘禁从犯量刑多少,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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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与犯法拘捕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非法拘禁与犯法拘捕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如:一般的超时限报捕、批捕;未及时办理、出示拘留、逮捕证;未依法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未先办理延期手续而超期羁押人犯的等,都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各种客观因素造成错拘、错捕的,也不构成犯罪。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拘禁罪中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例如,将妇女洗澡时的换洗衣服拿走,使其基于羞耻心无法走出浴室的行为,就是无形的方法。
二、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认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仅限于“利用职权”的情形;没有利用职权的,不得从重处罚。另外,应当注意,行为人非法拘禁具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在更大幅度上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三)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四)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五)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六)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七)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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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从犯会批捕吗?
非法拘禁从犯是否会被批准逮捕应当是根据当事人的情况来进行判断的,比如说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而且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不能够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可以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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