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在什么地方取保
犯罪嫌疑人均需向可羁押其的公安机构、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以求获得批准。这是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旨在保证刑事司法程序顺利进行的基础上,赋予犯罪嫌疑人一定范围的人身自由。具体而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对于具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有权决定是否实施取保候审:(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使用附加刑罚的;(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导致其继续危害社会的风险;(3)如果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4)若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犯罪嫌疑人可向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依据《刑诉法》第67条,对特定情形(如轻罪、不致危害社会、重病、孕妇等)的嫌疑人,上述机关可决定取保候审,确保司法程序进行同时,给予一定人身自由。
二、取保候审一年以后就可以结案了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取保候审的案子到检察院多久到法院起诉
关于取保候审相关事例自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时限问题,一般情况下应控制在一个月之内。但是,如果涉及到重大且复杂的事例,可适当予以延长,最长可达15天。在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其期限通常设定为一个月。然而,如若事例较为复杂或证据存在不足之处,检察机关有权利将事例退回至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每一次补充侦查的期限同样为一个月,并且最多只能进行两次补充侦查。待补充侦查工作完成并再次移交给检察机关之后,检察机关需对审查起诉的期限进行重新计算。然而,具体的时间长短还会受到事例性质、证据状况以及检察机关工作安排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差异。
犯罪嫌疑人可向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依据《刑诉法》第67条,对特定情形(如轻罪、不致危害社会、重病、孕妇等)的嫌疑人,上述机关可决定取保候审,确保司法程序进行同时,给予一定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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