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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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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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事故认定书下来后,赔偿的事可得好好合计合计。要仔细研究事故的原因、损失的大小、责任的归属,确保赔偿方案公平合理。另外,得好好跟各方沟通协商,把大家的权益都照顾到,这样才能把事故妥善解决了。
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内容

一、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内容

在事故认定书发布之后,进行相关的赔偿事宜,必须全面且深入地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事故责任的划分是确立赔偿比例的核心要素。接下来,我们需要细致入微地对因事故而产生的各类损失进行详尽的统计与计算,这些损失可能涵盖了医疗费用误工工资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用等等。在商讨赔偿金额时,我们应秉持着合理、公正的原则。若双方能够就此达成共识,便可签署相应的赔偿协议。

然而,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选择通过调解或诉讼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事故认定书发布后,赔偿事宜须全面考量。需深入审查事故原因、损失程度、责任归属等,确保赔偿方案公正合理。同时,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促进事故妥善解决。

二、事故认定书修改麻烦吗

若您对交警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该文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查请求。

对于您递交的复查申请,上一级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假如他们决定受理,并且经过仔细审查,发现原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事实含混不清、证据不够扎实有力、责任划分不够公正的情况或调查及认定过程中存在违法法定程序之嫌时,将作出复查结论,要求原本负责案件处理的单位对原先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重新调查和认定。

然而,如果上一级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判断原来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事实清楚明确、证据真实可靠充足、适用法律法规恰当,且责任认定公平公正,调查程序合规,那么他们将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原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向上一级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次数以一次为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三、事故认定书上写轻微伤过了几天去医院

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为轻微伤害,伤者可选择于未来数日内前往医院接受治疗。然而,在此过程中,我们应当特别关注并尽可能地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就诊行为,从而为明确判定受伤状况与事故发生之间的直接联系创造有利条件。从法律层面而言,轻微伤害的后继治疗及赔偿金额均需依事故责任的具体分配情况而定。倘若您作为受伤当事人,在就医期间必须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诊断证明以及费用清单等文件,这些都将成为您主张赔偿权益的关键证据。此外,若事故责任方对于您的伤势及其治疗费用持有异议,他们有可能提出重新鉴定或者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在这样的情况下,您所保存的全面且完整的医疗资料便显得至关重要了。

事故认定书发布后,赔偿事宜须全面考量。需深入审查事故原因、损失程度、责任归属等,确保赔偿方案公正合理。同时,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促进事故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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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下来怎么执行内容?
判决书下来之后,根据判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是民事裁决或者刑事裁决,还有裁定中的财产的部分,是由一审的人民法院来执行的,或者是跟一审的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法院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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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购房认购书的内容是什么,购房认购书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一、购房认购书的内容是什么《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
(一)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三)房屋价款计算;
(四)定金;
(五)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认购书常见于商品房交易中,由其引起的法律纠纷也不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次以规范的形式对认购书进行规定。以下就认购书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二、购房认购书包括哪些内容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发展商、销售方及认购书的基本情况;
(二)所认购房产的基本情况(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房产的总价);
(三)订金数额、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四)付款时间(主要针对分期付款方式)、付款地点、帐户等;
(五)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一般为认购后的一周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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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包含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认购书包含什么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认购书的内容
1、认购物业,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购房者在协议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是对购房者的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因此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认购协议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2、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
3、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4、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注意事项、定金、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账户、签约地点等。
在签订完认购书后,发展商还应该给购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便使购房人明确细节,购房人只有明白其内容,才能顺利签订购房协议,其内容包括:签约地点、购房者应带证件、购房者委托他人签约时有关委托书的证明、有关贷款凭证的说明、交纳有关税费的说明。
相关内容:签商品房认购书的注意事项
1、规避受牵制条款。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的话,应当避免该条款的出现。建议购房人要求签订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充分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
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3、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4、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如此价格保留10天,此房号保留10天。此时还要注意,这种保留是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不要把这种保留签订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必须购买的义务;
5、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合同中体现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换个角度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双方的义务都是围绕合同目的的实现而确立的,任何一方的义务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目前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6、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认真审查,适当补充完善,将定金的约定范围加以调整,从根本上将《认购协议书》与房屋买卖合同区别开,使之。这样才能真正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三、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交通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根据自己的技术和经验对事实的一种推理判断,确切的说类似于行政确认,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交通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依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第二款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的规定,上一级交警部门依照执法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复核,如果认为原认定有错误,应当做出撤销或者变更的决定,指令原认定的交警部门重新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另外,在刑事、行政、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向法庭提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异议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法庭认为认定书确属不妥的,则不会采信,会依据庭审调查的事实做出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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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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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三、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交通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根据自己的技术和经验对事实的一种推理判断,确切的说类似于行政确认,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交通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依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第二款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的规定,上一级交警部门依照执法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复核,如果认为原认定有错误,应当做出撤销或者变更的决定,指令原认定的交警部门重新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另外,在刑事、行政、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向法庭提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异议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法庭认为认定书确属不妥的,则不会采信,会依据庭审调查的事实做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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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一叔叔的儿子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被拘留了,所以对于他认罪认罚具结书模板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一般而言,“认罪了,会怎么判”是指犯罪人出于悔改或者认错的心理而明示或默示承认自己已经做出某种带有犯罪性恶劣行径的行为。它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主观方面,犯罪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内心深处产生真心悔改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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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美国合同法的内容和要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双方构成合同的意向  要想构成合同,双方必须有合意才能达成协议。协议的构成要有与。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的一方称为承诺人。  然而,中的合意,英文的表述有二种,一种是,meetigofthemid,是指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标的及其他条款主观及客观上双方意见表示趋于一致而订立合同。一种表示为mutulssets,指双方当事人对于标的及其他条款在客观上双方趋于一致而缔结合同。当事人对于标的或其它条款在主观上可能尚有小部分不同的意见或不明了存在,然而并不妨碍双方当事人间对效果,两者之间存在差异。  合同的客观理论,由于(既不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又不是是意向中midreder的读者,那么订立合同的双方认为合同的条款存在是很重要的,而不是一方的主观愿望,双方认为合同的一方的愿望就被认为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对一方愿望的客观检测,大多数情况下,一方意指: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在另一方的位置得出他的用意的客观表明。  例如:
A对
B说:“我将我的房子卖给你1000美元”。B说:“好,生意做成了。”实际上这房子的价值远远超过1000美元,A拒绝做这笔生意。B上诉了。如果B能说明A的话或A的知识(Kow)缺乏商人的敏锐,导致B合理的认为A的要约是很严肃的,将认为A有构成合同的意愿。即使A明确地证明那不过是个玩笑。  从另一个角度讲,在B的位置上的人们合理地认为A仅仅是开个玩笑,(如果B认为A仅是善意的取笑,或B明知A的房子的价值远远超过1000美元,A的要约仅是一个玩笑),将认为A没有订立合同的意愿,将构不成合同。  同样地,如果A能证明B知道A仅是开个玩笑(A提出一证人证明B告诉他:“我知道A仅仅是开个玩笑,但无论如何我得试着做成这笔生意”,)那么双方就没有合意,即使对B来说没有不合理的原因认为A仅仅是开个玩笑,合同也不成立。这是因为B应有这个认识,他实际上知道A的意图,这种认识是合情合理的。如果B知道,那A仅仅是开个玩笑,双方没有合意,也就构不成合同。  私密意愿,合同客观理论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一方的秘密意愿(也就是指对另一方的秘密)在决定合同是否存在,其条款是什么时是不相干的。  现举例说明:一方是被雇佣者-一名销售主管,告诉雇主除非他们之间的雇佣合同立即续展一年,否则,他将立即辞职,雇主答道:“好吧,you‘rellright.雇员以为他与老板间的合同将得到续展,就不再做任何去找工作的努力了。二个月后,在经济滑波中他被解雇,他将老板告到,老板辩护说如果他确实说起过,他也并没有与这名雇员续签合同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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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下来前怎么谈赔偿
在交通事故裁决前,处理赔偿事宜得谨慎。得先全面了解事故的细节,过程、过失比例和损失都要搞清楚。交涉的时候要保持冷静公正,别情绪化。可以先协商,明确一下损失,比如医疗、维修费这些。要注意,这时候的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得保存好证据和沟通记录,为以后的纠纷处理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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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认购书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认购书内容
房屋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认购书性质
对房屋认购书性质的认定,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房屋认购书就是正式预售合同,因为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
另一种观点认为房屋认购书非的合同,因为房屋认购书仅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相关事宜的约定。
最新的法律观点认为,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
首先,认购书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认购书应为的合同。
其次,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所以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后,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环节与风险,如果将认购书直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开发商在掌握优势信息的情况下,可能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买卖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则会严重损害买方的利益。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实线发生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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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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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伤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
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发布后,要探讨赔偿问题,需要先提起诉讼,准备相关法律文件并提交给法院。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补偿、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补偿、伙食补贴和精神损害抚恤金等。若事故导致伤者身体机能受损,需经司法鉴定中心评估伤残等级,并根据受损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扶养费用。同时,需查明受害人户籍性质、职业收入等信息,以确保合理公正的赔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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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的内容具体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认购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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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认购书性质
对房屋认购书性质的认定,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房屋认购书就是正式预售合同,因为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
另一种观点认为房屋认购书非的合同,因为房屋认购书仅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相关事宜的约定。
最新的法律观点认为,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
首先,认购书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认购书应为的合同。
其次,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所以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后,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环节与风险,如果将认购书直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开发商在掌握优势信息的情况下,可能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买卖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则会严重损害买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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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 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 编号
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
如:“时间:1998年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
地点:××市××街南段”
4.案由过渡语
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
“对于19××年×月×日×时×分发生在××(写明事故发生的路段)的×××(事故一方人姓名)和×××(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责任认定。”
(二)认定内容
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分析应依据交通现场勘查、询问见证人及车辆检验等情况进行推论,说明负有责任的一方因何原因,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哪一条,以致造成了该交通事故,据此应负此起事故的什么责任。分析应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违章依据与后面的责任认定结果要紧密关联,互为因果,严密无间。
继认定结果之后用“特此认定”公文落款语结尾,右下角加盖认定机关公章,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年月日,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三)尾部
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据此在尾部应写明“此认定书,已于××××年×月×日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
最后写明本责任认定书分送的形式:(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三、注意事项
坚持“以事实为论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这是我国司法工作的基本原则之
一,也是我们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基本原则。所谓“以事实为依据”,是指在概述事故基本情况和当事人主要违章情节时,要以调查的客观事实作基础,如实反映交通事故情况,既不能扩大,也不能缩小,从而认定交通事故全部事实,使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工作真正建立在客观的基础上,任何时候都经得起检验。所谓“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之上,以国家公布的交通法规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为标准,运用有关条文,依法对交通事故作出正确的责任认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相互联系的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没有查清交通事故事实或事实认定有错误,就无确适用交通法规,同样,交通事故的事实查得清楚,如果没有准确运用交通法规的规定,仍然不可能得到正确的责任结论。所以两方面都不能忽视,任何只顾一个方面,忽略另一个方面的认识都是错误的,只有两者充分兼顾,互相统
一,才能真正准确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坚持“全面分析,综合评断”的方法。对事故责任认定首先要从各个角度、各个方面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把造成交通事故的各种相关的因素都找出来,不管这种因素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必然的还是偶然的,主观上的还是客观上的,都要认真加以分析,研究判断每一因素与交通事发生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各个因素之间的具体联系,然后抓住矛盾,严格按照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从是否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存在,违章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等综合进行考虑,从而作出准确的责任认定。
词句要准确、恰当,文字要简练、通顺,并尽可能使用专业术语,制作后要反复检查,认真修改,特别要注意检查认定书与其他现场调查是否有矛盾,仔细核对无误后,经领导审批打印。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即: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体系中规定的交通事故认定原则。该原则强调“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该条的“行为”即过错,应该是违法行为。
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严格来讲,《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包含“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而交通事故成因是指“事故处理部门对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检验、鉴定等所收集到的交通事故证据进行审查、研究、查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物品、道路及环境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生理精神状况、死亡人员的死亡原因、当事人的具体过错等基本事实,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当事人责任的专业性论断”。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该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所得出的结果。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成因分析的过程中,交警首先必须在全面审查当事各方的交通活动的过程中,遴选出交通违法行为,然后才能进一步分析这些违法行为在发生事故中有没有作用,以及这些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工伤认定书内容都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工伤认定书内容都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工作当中,各种各样的意外总是难以避免,但是遇到工伤以后,千万不能因为单位的压力选择沉默,大家要知道,我国对于工伤是有着严格的法律制度来进行保护的。大家在遇到工伤以后,第一时间要去做工伤认定,不过工伤认定以后,相关单位会出具一份认定书。那么工伤认定书内容都包括哪些呢
一、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二、工伤认定书内容都包括哪些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三、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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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误工费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赔偿误工费的谈判应依据被侵权方的停工周期和薪资水平进行。若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薪酬计算;若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工资计算;若无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可参照当地同行业或类似行业上一年度从业人员平均薪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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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体系中规定的交通事故认定原则。该原则强调“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该条的“行为”即过错,应该是违法行为。
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严格来讲,《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包含“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而交通事故成因是指“事故处理部门对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检验、鉴定等所收集到的交通事故证据进行审查、研究、查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物品、道路及环境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生理精神状况、死亡人员的死亡原因、当事人的具体过错等基本事实,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当事人责任的专业性论断”。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该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所得出的结果。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成因分析的过程中,交警首先必须在全面审查当事各方的交通活动的过程中,遴选出交通违法行为,然后才能进一步分析这些违法行为在发生事故中有没有作用,以及这些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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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决定书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关系着后面的工伤鉴定与工伤赔偿,如果认定不属于工伤范围的话,那么也就用不着后面的公司鉴定与赔偿了,由此可见工伤认定是多么的重要。
工伤认定书有用吗,工伤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一、工伤认定书有用吗
员工发生工伤后首先需要做的便是申请工伤认定,这也是进行工伤索赔的前提。申请工伤认定后会由相关部门出具工伤认定书,所以工伤认定书在索赔中是非常重要的。
二、工伤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三、工伤认定书多长时间能做出
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
14、15条中具体列举了职工认定为工伤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的,都认定为工伤。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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