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了还需要注销吗
依照常规,公司宣告破产之后便需执行公司注销的流程。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家公司无法偿还其所有到期未还的债务时,自然就面临着破产的风险。
然而,当这一破产程序彻底结束之后,倘若未能进行公司注销的话,那么便可能引发一连串潜在的问题。从法律层面来看,公司作为一种法律实体,在经历了破产清算之后,其所拥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都必须要有一个明确且具体的终止。若不能及时完成注销手续,那么这家公司在法律上的主体资格将依然得以保留,进而可能会衍生出诸如税务、工商等诸多方面的遗留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公司一旦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便可能陷入破产境地。依照常规程序,当公司宣告破产后,紧接着便是进行公司注销的流程。这个过程是必然的,标志着该公司已无力继续运营,需通过注销来正式结束其法律存在。因此,当企业面临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时,破产和注销便成为无法回避的法定步骤。
二、公司破产了欠款是否还要还
当公司宣告破产之时,需依据法律规定对其所背负之债务进行清偿,其中债项的优先级是有依次排序的。
基于此,破产公司应该优先缴纳拖欠员工的薪资和社会保险补偿费、应付税费以及普通破产债权等法定债务。
在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的过程中,唯有先支付上述特定债务,方能为股东寻求分配方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侵犯了公司法人权益并对其他相关利益主体造成了损失,那么这些股东应对公司所负担之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公司破产了,员工赔偿有没有时间限制
当企业面临破产后,针对雇员的赔偿往往会设有特定的时限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破产清偿的整个过程当中,负责处理事务的管理人员必须于破产程序结束之后的十个自然日内,拿着由人民法院发布的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决书,前往破产人原先的注册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与此同时,雇员也应该在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之内,向管理人员提交他们的债权申报,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等方面的请求。若雇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债权申报,那么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之前进行补充申报的话,在此之前已经进行的分配将不会再对其进行补充分配。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雇员们需要密切关注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赔偿申报工作。
公司一旦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便可能陷入破产境地。依照常规程序,当公司宣告破产后,紧接着便是进行公司注销的流程。这个过程是必然的,标志着该公司已无力继续运营,需通过注销来正式结束其法律存在。因此,当企业面临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时,破产和注销便成为无法回避的法定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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